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控方昨日進行第二天開案陳辭。控方披露,曾蔭權夫婦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和李國寶多次同遊大陸。曾蔭權在44次行會會議中,共利益申報69次但沒有就其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申報。

曾蔭權涉貪案繼續在高等法院審理,曾蔭權依然由妻子曾鮑笑薇陪同到高院應訊。曾蔭權任內擔任律政司司長的黃仁龍亦到法庭旁聽。

雄濤獲批廣播牌當日  曾氏夫婦與黃楚標遊大陸

主控官David Perry繼續開案陳詞,他披露曾蔭權夫婦與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和李國寶多次同遊大陸。在2010年11月5日,政府公佈原則上發牌予雄濤廣播後,曾氏夫婦、黃楚標及李國寶即日傍晚先後前往大陸。兩天後,曾氏夫婦與李國寶一同經澳門返港,3人入境時間只相差數秒。2011年2月,曾氏夫婦再與黃楚標先後到大陸,這次負責大宅裝修工程的何周禮亦有到大陸。

3月底,曾氏夫婦與黃楚標於先後到大陸,並分別於4月2日及4日返港。主控官向陪審團出示一封信件複印本,是曾蔭權同年4月11日,以政府信紙寄給與汕頭Regency Hotel黃順源的答謝信,讚揚酒店服務及食物水平都一流,夫婦二人同感愜意,下款署名「行政長官曾蔭權」,信件副本抄送黃楚標。

主控官指該酒店與黃順源和黃楚標名下的東海興業有限公司有關,加上副本抄送予黃楚標,相信曾氏夫婦與黃楚標當時是一同在該處度假。3人同遊大陸時間,與雄濤廣播於2011年3月底正式獲批牌照的時間相近,提醒陪審團要考慮時間上巧合。

行會3次討論曾無申報

另外,主控官又表示曾蔭權在1967年加入政府,曾參與制訂公務員申報制度,相信曾了解甚麼是公務員操守,他對自己亦應該用同一把尺。

根據行政會議紀錄,自2005年3月起,曾蔭權於44次會議中共申報利益69次,包括討論奧運馬術項目會申報自己是馬會會員。當決策涉及他兩名弟弟曾蔭培及曾蔭煊的公司時,曾蔭權都有申報利益。但他從來沒有就租用深圳東海花園申報。其中2010年11月2日行會討論上環山道發展項目時,曾蔭權申報他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贊助人,但同日就雄濤廣播原則上批出牌照的會議,卻沒作任何申報。

主控官又指,曾任雄濤股東的時任行會成員夏佳理,在行會討論雄濤申請數碼廣播牌照時都提出避席,並由曾蔭權批准。質疑為何曾蔭權就一些細微關係作申報,但對租用黃楚標的物業,這明顯的個人利益卻隻字不提,認為他是刻意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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