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估署:業主因未有於物業詳情申報表指明的期限內提供資料而被判罰款 差估署於1月21日公布,在本月16日,四個物業單位的業主在東區裁判法院因未有於物業詳情申報表指明期限內提供資料,被判處罰款。為展開... 差估署業主物業單位物業詳情申報罰款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