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一家工程承建商為國企承建道路景觀工程,按合同應於2020年收清工程款,但至今仍被拖欠逾2,000萬元。承建商先後贏得一、二審判決,法院執行時卻查無可供執行財產,陷入「勝訴等於白贏」的尷尬局面。

據「新黃河」10月26日報道,方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017年承接邢台經濟開發區主幹道景觀提升工程,工程造價約4,236萬元,2019年竣工。合同約定2020年結清款項,但發包方邢台旺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僅支付約2,302萬元,仍拖欠2,000多萬元,包括質保金。

方圓建設於2024年、2025年先後經過訴訟,並獲一、二審勝訴判決。但欠款方旺農公司及其全資母公司河北中融萬德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仍未支付欠款。據報道,法院強制執行階段未查到兩間公司名下有可供執行的存款、不動產或股權資產,最終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國務院辦公廳9月10日發布清欠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對違約拖欠「發現一起、清償一起」,並要求地方國資監管部門監管的企業參照執行。通知還提出,引導大型企業承諾在貨物、工程或服務交付後60日內以現金支付中小企業款項。

但方圓建設至今仍未追回這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方圓建設表示,為支付工人工資,公司不得不借款並抵押個人房產。2025年4月,旺農公司最後一次支付10萬元,此後未再付款。旺農公司負責人對「新黃河」表示,目前沒有人能確定付款時間,並稱上層曾表示,若承建商確實困難,「可想辦法先付十萬八萬元」。

對於勝訴也拿不到錢的情況,民商事律師、前民商法庭法官蒙雨春提醒,追討欠款前應先查明欠款企業的核心資產,包括應收帳款、股權、不動產及項目結餘資金等,再依法採取追討措施。

蒙雨春還表示,對未履行生效判決且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可依法申請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相關措施可能影響企業信用評價、招投標及融資合作,這種壓力往往就比單純賠一筆錢更大。#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