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新聞一輛採訪車本月9日在長沙灣發生外置充電器起火事故,一名27歲姓陳男攝影師手部及腰腿近臀部位置燒傷,送往明愛醫院治理。涉事充電器品牌ARGO於10月14日宣布,預防性停售型號TFC10,並將相關批次的樣品交由第三方機構檢測。
事發於上午11時許,採訪車駛至長沙灣元州街165號對開時,攝影師在車內使用外置充電器為手機充電,充電器其後突然起火。攝影師在司機協助下解開安全帶下車,途人及消防人員協助撲救,火警其後救熄。車內座椅亦被燒燬。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火警由外置充電器短路引起,現階段沒有證據顯示案件涉及刑事成份。
ARGO表示,得悉事件後已啟動內部調查,核實涉事產品的具體批次,並即日起預防性停售TFC10型號,直至第三方檢測結果出爐。公司稱會從涉事產品的所有批次抽取樣品送檢,並配合相關部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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