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昨晚(2日)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宏仁閣業主李先生在大會之後接受本報專訪,批評「合安」一直裝作為業主做事,進行「假諮詢」,没有站在災民一方,只是為政府傳達訊息。

在保險和日常開支方面,李先生透露,災後保險公司咬文嚼字躲避賠償。他又質疑,大廈購買第三者保險旨在保障大廈內人員的安全,但目前大廈根本不容許任何人進入,在此情況下仍要業主支付千萬元保費是極其荒謬。此外,大廈多項保養維修合約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仍在生效並繼續支付費用,他質疑「合安」宣稱不亂花錢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他又說,雖然有數百名業主出席大會,但是全場僅能抽取兩條問題提問,大部份時間均由主辦方單方面傳遞訊息,根本無法解決問題。他透露,大廈的核數師已經辭職,核數報告被指錯誤,卻無人跟進或處理。他亦提到,會上不允許業主錄影,亦未提供網上重溫渠道,諮詢過程完全沒有站在業主角度出發,令居民感到極度失望。

他續稱,涉事關鍵責任人「宏業」目前正在轉移資產並出售物業,但政府並未凍結其戶口。他質疑,政府既然正在起訴「宏業」,為何仍容許其將涉嫌透過貪污和大維修賺取的物業和資產套現。他擔心一旦對方宣布清盤,業主將無法獲得任何賠償。

他不滿,火災涉及官員失職,但政府的災後措施卻敷衍了事。過去半年,不論是區議員還是立法會議員,均未有為災民發聲或向政府提出任何調整建議。他質疑民意代表未能發揮應有作用,令人反思未來是否還應參與投票。

指政府威逼利誘業主賣樓

當被問及是否已經簽署合約出讓業權時,李先生直言業主們別無選擇,這是唯一的出路。他質疑早前當局公佈的民意調查結果含有「水份」,包括他在內的大部分業主,都是在當局不斷發放恐嚇資訊、威逼利誘下才無奈簽署,例如簽署合約者可獲得東華三院發放的津貼。

李先生揭露,業主在被迫遷出及購買新物業時,竟然被要求繳納印花稅,這對居民而言極不公平。他分析指,印花稅是按市值計算,加上補地價等費用後,新物業估值必然超過400萬元,導致印花稅金額最少達6萬元。他直指許多無收入、僅靠積蓄維持生活的長者業主根本無力負擔,政府強制徵稅極不合情理。

由於稅金高昂且積蓄有限,部份業主無奈只能選擇購買僅有100至200多平方呎的細單位,以減低印花稅支出。這與他原於宏福苑居住的431平方呎單位相比,居住面積相差懸殊,但居民根本別無選擇。他補充,東華三院僅承擔部份律師費用,且律師在簽約時對未來的索償問題避而不談,不願提供實質協助。

李先生評估安置單位的質素時表示,現時提供的安置單位在間隔上與公屋無異,多採用「黑廳」及開放式廚房,質素與原來的宏福苑相差甚遠。若業主選擇房協旗下的單位,則需要支付百多萬元補地價及十多萬元相關費用。然而,由於大部分業主已年屆六十多歲,不僅無法通過銀行按揭審批,即使獲批亦無力償還,最終只能被迫遷入百多至二百平方呎的「清水樓」,並要自行承擔高達30萬至40萬元的裝修費用。

他提及,鑽石山有數座落成數年的新居屋,建議若政府能將其撥予居民,便足以安置整個宏福苑的受災居民,不解當局為何要將居民分散安置。此外,安置計劃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例如租金津貼政策隨時有變,新樓最快要到2029年甚至2031年才入伙,居民擔心補貼中途停止。

冼婆婆:關注天橋及屋苑合約 憂無升降機難以搬走家中財物

86歲的冼婆婆表示,會上雖然聽到部份資訊,但是仍有不少問題未獲交代。她尤其關注宏福苑與廣福邨之間一條天橋的後續責任。

她指出,該天橋部份範圍屬宏福苑業主負責,過去天橋及下方巴士站的維修、清潔及保養均由屋苑承擔,包括清潔、油漆及設施維修。她質疑,隨着業權出售及居民遷離,日後相關公共責任由誰承擔,以及是否仍需要購買公眾責任保險,會上均未有清楚交代。

冼婆婆又提到,屋苑涉及大量服務及維修合約,尤其經歷大維修工程後,合約數量可能超過100份。她坦言自己並不熟悉相關法律及合約安排,只希望管理人能清楚交代各項續約、終止及責任問題。

她亦關注日後居民是否能再次返回單位搬走物品。她表示,家中仍有冷氣機、洗衣機、抽油煙機及其它大型家具,即使政府日後容許居民再上樓,若沒有升降機協助,居於14樓的她難以自行搬運,相關財物可能最終只能放棄。

對於屋苑基金及款項運用,冼婆婆表示,由於相關機構具專業背景,居民只能依靠對方處理,但仍希望涉及居民權益的事項能有更清楚說明。

至於仍未簽署出售意向書的歐太,則對會上披露的保險安排感到驚訝。她表示,當日首次得悉,即使大部份業權已出售、居民亦無法返回居所,現有業主仍可能需要繼續分擔屋苑保險費用。

未簽署收購方案業主歐太:99.1%不代表所有居民自願接受方案

至於仍未簽署出售意向書的歐太,則對會上披露的保險安排感到驚訝。她表示,當日首次得悉,即使大部份業權已出售、居民亦無法返回居所,現有業主仍可能需要繼續分擔屋苑保險費用。

歐太質疑:「大家都無法返回,那保險是買來做甚麼呢?」她表示,會上只得知相關安排涉及法例要求,但未有清楚說明保險費用及需要維持至何時。

她又提到,宏志閣的升降機在6月16日至9月15日期間仍需支付費用維持運作,但居民在這段期間未能如常返回單位。她質疑升降機實際供何人使用,居民在會上亦曾提出相關問題,但未獲明確答覆。

歐太認為,「合安」在業主大會上未有正面回應居民最關心的問題,形容對方「講它想講的東西」,居民提問時則「遊花園」。她認為,兩次業主大會均未有實質進展,浪費居民時間。

對於政府稱99.1%業主已簽署同意出售,歐太認為,數字並不代表所有居民自願接受方案。

「有幾多是出於自願,真的很想出售宏福苑的?個百分比是否真的那麼大?」她說,許多居民只是在現實壓力下作出選擇,「問街坊有幾多是甘心的?絕對不會是這個數字。」

歐太指,目前居民實際上只有出售業權一個選擇。她認為,宏福苑獨立調查報告尚未公布,7幢大廈的損毀評估資料亦未全面公開,居民在缺乏完整資訊下作出決定,難言真正知情及自願。

她表示,如果所有資料能公平公開,讓居民了解不同方案及屋苑實際狀況,相信業主即使最終選擇出售,也會較容易接受結果。

歐太本人是17戶尚未簽署意向書的業主之一。她表示,自己明白大勢所趨,也知道出售業權可能已成唯一出路,但不理解為何當局不能給予居民更多彈性。

居民憂成最後一次業主大會

宏建閣業主范小姐會後表示,合安在會上交代日常營運費用、部份合約中止及退款安排,但對居民提出的部份問題未有清楚交代。

她指,法團管理人應有責任向政府索取樓宇勘查報告,但會上未有正面回應。居民亦曾追問,如果日後有新的合約需要業主投票決定,相關會議何時召開,以及當時居民若已失去業主身份,是否仍有資格參與,合安同樣沒有回答。

范小姐又質疑宏志閣的管理安排。她指,居民目前仍未能返回宏志閣,但電梯卻繼續每3個月續約及維修保養,情況令人費解。

至於公共安全保險,她表示,合安解釋是依法必須購買,主要保障屋苑公共範圍,例如高空墜物等風險。不過,當居民反問「根據哪條法例不准居民回家」時,合安代表及律師未有回應。

范小姐又提到部分業主尚未繳交第1期大維修費。合安表示,如日後成功追收欠款,相關款項會作第3輪退款,即使屆時已非業主,原業主亦可獲退款。她認為這是會上其中一項較清楚的承諾。

她表示,自己今次特別出席,是希望趁仍具宏福苑業主身份,與街坊見面及參與可能是最後一次的業主大會。談及街坊日後可能各散東西,她一度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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