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撤銷嘉騰證券及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嘉騰)前負責人員陳子建(男)的牌照及其作為負責人員的核准,原因是他在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間(有關期間)粉飾嘉騰的財政資源。證監會亦禁止他重投業界,為期十年,由2026年8月24日起至2036年8月23日止。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調查發現在有關期間,陳促使嘉騰粉飾其速動資金,並在向證監會呈交的15份財務申報表中,就該公司的月終速動資金狀況提供虛假及/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從而造成嘉騰符合《證券及期貨(財政資源)規則》(《財政資源規則》)下速動資金規定的假象。

在每份由陳以嘉騰負責人員身分簽署及呈交的15份財務申報表中,嘉騰均表示其速動資金超逾規定水平。然而,證監會發現,該等財務申報表內的速動資金計算表計入了由陳或其關連公司所開出的15張支票的款額。雖然該等支票是於月終或之前存入嘉騰的銀行帳戶,但在數天後及在財務申報表呈交予證監會之前,該等支票均無法兌現。假如將該等無法兌現的支票所代表的款額從速動資金的計算中剔除,嘉騰於每個有關申報月份終結時便未能符合規定速動資金的要求。

此外,儘管嘉騰在有關期間內的20個月中,出現介乎731,000元至3,473,000元的速動資金短欠數額,但該公司卻沒有按照《證券及期貨條例》及《財政資源規則》所規定,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嘉騰的行為是在陳的同意或縱容下發生的,並應視為他的失當行為。陳的行為亦使其繼續持牌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嚴重質疑。

證監會在決定對陳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

  • 《財政資源規則》是維護市場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法定保障措施;
  • 嘉騰粉飾其速動資金狀況的行為性質嚴重,等同藐視《財政資源規則》制度,令證監會無法評估其財務穩健狀況;
  • 陳對嘉騰粉飾活動及長時間未能維持規定速動資金一事,負有直接責任;
  • 陳的行為屬蓄意,使其誠信及操守受到質疑;
  • 在財務申報表中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屬嚴重失當行為;
  • 嘉騰在有關期間內並無任何活躍客戶,亦沒有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及
  • 陳在解決證監會提出的關注事項方面表現合作。@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