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YOHO日前發生有大狗咬死兩隻小狗的事件,漁護署正持續跟進。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今日(19日)表示,昨天已拘捕涉事大狗的狗主,並已錄取口供,署方正了解涉案狗主處理大狗的意向,並討論後續安排。她指若狗主放棄飼養,大狗將交予政府,若獸醫評估認為不適合安排其他人領養,會考慮進行「人道處理」。
葉彥在港台節目表示,涉案的大狗為混種狗,體重超過20公斤,現正於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狂犬病觀察及監察。牠上月亦曾咬傷一隻哥基犬,當時情況相對輕微,署方將狗隻扣留觀察後容許狗主領回,並已發出警告,要求日後必須以不長於兩米的狗帶牽引。
葉彥續說,署方已初步掌握本次事件的情況,但因狗主事發時不在場,不方便透露詳情,目前正進行搜證,若證據充足將會提出檢控。
葉彥表示,會了解涉案狗主處理大狗的意向,目前大致上有兩種情況。一是,若狗主打算接回,由於該隻狗或被界定為「已知危險狗隻」,法庭可以頒令,日後外出時必定要戴口罩;二是,若狗主決定將狗交予政府,署方會通盤考慮,不排除「人道處理」,或由獸醫評核後予他人領養。
被問到涉案的狗主是否放養,葉彥表示,涉及案件詳情不能交代太多。但她指出,留意到坊間有狗主長期將狗隻在公眾地方放養,署方會與動物組織探討透過教育跟進,並重申在公眾場所,所有狗主都必須以繩索牽引狗隻,全神貫注管束。
葉彥又強調,在公眾地方放養狗隻而不加管束,是極不負責的行為,亦影響動物福利,提醒狗主《危險狗隻規例》規定體重超過20公斤的大型犬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的狗帶牽引,違者可被判罰款和監禁;而根據《狂犬病條例》,所有狗隻在公眾地方亦必須妥善控制,呼籲狗主必須負責任管束寵物。
狗主稱被要求簽棄養書感後悔 求助「毛守救援」望免人道毀滅
《香港動物報》引述動物救援組織「毛守救援」創辦人Kent報道,「毛守救援」收到涉事狗主伍先生求助,指昨日在警署錄口供期間,漁護署人員勸他即場簽棄養書,指類似事件發生3次,情節嚴重,認為他無能力照顧大狗。他還表示,聽到有漁護署人員指今次要「處理」狗隻,但他不知道「處理」的意思有可能是人道毀滅。
Kent表示,該狗主事後很後悔簽了棄養書,今日向漁護署要求取消棄養,他對「狗咬狗」事件感到抱歉,但不希望大狗為此還命。Kent還表示,涉事大狗名叫「拉里」,是一隻約5歲的混種西班牙藏獒,5年間已經經歷4任主人。
Kent又引述狗主指,大狗是偷走出去,而狗主也深感自己做錯,現盼望可以救回狗狗及做多項補救措施,包括交給毛守訓練該狗狗的行為及戴口罩等。
Kent透露,現主人住在寮屋,但將拉里放在屋外養,只有鐵絲網圍住,結果拉里多次挖洞偷走。拉里早前被漁護署捕捉後,狗主有加固鐵絲網底部,但今次仍然被拉里偷走出去,當時狗主正在上班,不知道發生咬狗事件。
事發後,狗主接獲漁護署通知才知道發生事故,且原本漁護署約定他於下周二(25日)錄口供,但昨日突然接獲元朗警署來電,要狗主到警署一趟。
Kent還表示,事發時自己不在場,不知道拉里何以咬住小狗。他又指,事實上拉里與狗主家中另一隻細狗亦相處良好,甚至會保護對方,而事發當下的影片顯示,拉里並沒有搖晃被咬的小狗,有可能視之為玩具,且對周邊市民亦無展現攻擊性,所以狗主也不明白為何拉里今次會殺了兩隻狗。
Kent表示,若要追究責任,應針對狗主,而非「用拉里來祭旗」,認為「人道毀滅」只是平息民眾的怒氣,於事無補。他表示,「毛守救援」願意接收拉里,並可協助安排訓犬師,照顧者亦會做好拖繩等措施,希望能保住拉里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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