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YOHO周一(17日)發生大狗接連咬死兩隻小狗的案件,漁護署正式落案起訴一名52歲男狗主,涉嫌違反《危險狗隻規例》(第167D章),未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案件將於明日(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大狗早於上月亦曾有傷狗前科,當時署方已警告畜養人。

事發於周一下午3時許,一隻重達50至60公斤、名為「拉里」(Larry)的5歲西班牙馬士提夫獒犬,在元朗元龍街一帶出沒。在短短約20分鐘內,「拉里」接連襲擊並狂咬兩隻分別17歲及4歲的小狗頸部。網上流傳片段顯示,被咬的小狗身上染血、身體放軟。

兩名受害小狗的主人曾嘗試制止,其中4歲比熊犬「薇薇」的主人憶述,當時曾踢向大狗、噴水及以零食引誘,唯「拉里」死口不放,「薇薇」最終傷重不治。另一隻遇害的17歲迷你貴婦犬,經獸醫檢查後證實肋骨骨折及疑似肺部撕裂。警方當時到場需動用盾牌及壁報板圍封大狗,最終由漁護署人員控制。

漁護署表示,調查發現該名男狗主在今年7月至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能在公眾地方妥善牽引狗隻。署方進一步披露,「拉里」於7月10日已涉及另一宗咬傷犬隻個案而被扣留,狗主領回時,署方曾明確警告,要求在公眾地方必須使用不超過2米的狗帶穩妥牽引。

除了目前的管控控罪外,漁護署正與律政司合作,考慮加控《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相關罪名,該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狗主憂大狗人道毀滅

涉案的「拉里」目前正於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及性情評估。保護動物組織「毛守救援」負責人Kent引述狗主稱,狗主周二(18日)被要求往警署錄取口供,期間在署方人員勸說下簽署了棄養書。然而,狗主隨後得知棄養可能導致「拉里」遭人道毀滅,對此感到後悔,並計劃要求取消棄養。

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證實,若狗主最終決定交出管養權,署方會考慮包括人道處理在內的方案。署方同時強調,將針對違規行為嚴正執法,並正檢討現行罰則是否具備足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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