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發展而訂立的專屬法例建議,當局擬透過主體法例加附屬法例模式,為規劃、地政及工程程序「拆牆鬆綁」,包括縮短改劃土地時間、簡化建築噪音許可證申請,並容許在指定地區使用中國大陸認可標準的建築機器。政府強調,有關專屬法例僅適用於北都範圍,現階段無意擴展至其它地區,日後每年向立法會匯報落實情況。
根據發展局提交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擬議的專屬法例涵蓋六大範疇,包括簡化城規程序、加快收地補償、引入創新建築技術、靈活實施噪音管制、便利跨境要素流動,以及授權成立園區公司。當局建議附屬法例採用「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但會訂明較後生效日期,確保立法會完成審議後才執行,以兼顧效率與監察。
在規劃程序方面,非保育地帶的土地用途改劃若無須修改圖則,審批時間擬由9個月大幅縮減至2個月。發展局重申,有關簡化程序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及「綠化地帶」,並會保留公眾諮詢及城規會審議機制,以平衡發展與保育需求。
收地補償方面,政府原先建議就轉交土地審裁處裁定補償額設下6個月限期,但在最新建議中決定撤回,理由是避免業主在無實際需要下過早轉交個案,增加審裁處工作量。當局認為達成補償協議的時限,對政府行使法定權力收地及工程進度並無直接影響。
准用大陸認可機器
為提速建設,政府提出在北都實施多項新措施。在建築工程方面,項目倡議人日後採用大陸或先進地區的創新技術及新式材料時,無須證明屬「特殊情況」,屋宇署將按「質素為本」原則考慮豁免。此外,為便利港深西部鐵路及北環線支線等跨境工程,法例擬准許直接使用符合大陸認可標準的建築設備,如隧道鑽挖機、起重機及泥頭車等,毋須重複審批程序,但並非放寬安全管制。
噪音管制亦將趨向靈活化。針對「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區(如新田科技城、洪水橋及沙嶺數據園區等)及主要運輸基建,建築噪音許可證的有效期擬由現行規定的較短期限延至1年,監管模式亦由硬性管控執行細節轉為目標為本。
在推動產業發展上,河套香港園區將試行「白名單」制度,便利特定人員往來港深兩地園區,未來或擴展至數據、物資及資金流。法例同時擬賦權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日後可透過附屬法例成立法定園區公司,以商業模式營運產業園。雖然目前未有具體成立計劃,但主體法例會預先作授權,並要求相關公司長遠須透過融資、發債或公私營合作達致財務自給自足,避免將財政負擔轉嫁庫房。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二(6月23日)討論有關立法建議。@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