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香港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郭賢生涉嫌處理郭鳳儀在友邦保險的保單餘款近9萬元,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企圖處理潛逃者資金或財產」罪,今日(2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8個月。
辯方今早進一步求情指,被告不應因潛逃者的法律責任而受罰,法庭亦不應為迫使潛逃者回港而對被告額外懲罰。辯方又指出,本案僅涉數萬元,潛逃者不會因「少少錢」而回港。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則指,被告女兒因保單返港的機會低,但被告的行為或增加女兒拒絕回港的機會。裁判官又認為法例涵蓋潛逃者所有資產,有人使用相關資金作違法行為屬加刑因素,但這不是立法唯一目的。
裁判官並提到案情涉及冒充簽名,屬不誠實行為,最終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被告年事已高及沒有前科,酌情減刑一個月,最終判囚8個月。
被告郭賢生(68歲,商人)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罪,指他於2025年1月4日至2月27日,在香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名為郭鳳儀的,有關潛逃者的,或由郭鳳儀擁有或控制的任何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即一份壽險及綜合人身意外保險單,而該保險單可用以取得存於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資金。
案情提及該份保單於1999年為郭鳳儀購買的,總值約為1.1萬美元,相當於約8.8萬港元。
郭鳳儀在社交平台發貼回應,指法庭以69歲父親行徑會減低她回港受審為由作判刑全屬無稽之談,質疑是「以國安為名,連坐為實」,這是脅持人質、株連父親、以血為罪,國際社會已有共識這就是跨境鎮壓。她又稱保單從未屬其名下,她從未擁有、持有、控制涉案保單。 她在貼文最後說:「感謝各界過去一年關心,香港至今已累積多於1900政治犯,希望社會不要忘記,不要麻木,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我們都要變得更強」。
案件編號:WKCC1884/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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