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一名15歲女孩為更換新手機,私下將家中總價值13萬元的名牌手錶、背包等奢侈品以9300元的價格出售,引發廣泛關注。
多家大陸媒體報道,2月23日,女孩將其中包括一塊價值46200元的卡地亞手錶以2000元售出,一款價值29500元的迪奧包以1500元出手,一塊價值12500元的浪琴手錶僅賣得850元。
女孩家長丁女士事後發現震驚不已,質疑二手奢侈品回收平台在身份審核上存在漏洞。未確認出售者是否為未成年人。
對此,涉事平台工作人員回應稱:「不回收未成年人的東西」。
不過,協助交易的張姓學生透露,最初提供未成年身份證遭拒後,對方詢問是否能提供家人證件,最後以一張成年的身份證完成交易,稱是「姐姐的」。
家長質疑,平台不僅未嚴格查驗實際出售者身份,甚至疑似默許冒用他人證件。
此事件引起廣大網民關注和爭議。有網民表示,「家長第一時間應該反思自己對子女的教育,而不是質疑回收平台存在的審核漏洞」。
長沙市芙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告訴陸媒,相關科室已關注到此事,正在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
「中青評論」微信公號發文表示,有律師表示,15歲女孩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高價奢侈品的真實價值已超出其認知水平,交易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等狀況並不相適應,屬於效力待定的買賣合同,因監護人拒絕追認,不產生法律效力。
此外,民法典第157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這也意味著,從法律角度來說,涉事平台應當返還丁女士的奢侈品,或者折價補償相應的財產損失。
文章表示,相關平台不僅存在審核漏洞,甚至還有誘導規避監管的嫌疑。奢侈品不同於普通二手物品,其單價高、價值波動大,而此次交易中,價值13萬元的物品僅售9300元,如此異常的差價,任何一家專業回收機構都應觸發預警機制,審慎核實賣家的身份、年齡,以及物品的合法歸屬,避免出現違規交易。
近些年,未成年人通過父母手機進行大額網購、遊戲增值的案例頻頻見諸報端,這些現象共同折射出部份孩子在金錢觀念上的認知空白。
文章指出,家庭教育的缺位是不可忽視的內在誘因。15歲女孩正處於價值觀形成的關鍵時期,在她當下的認知裏,那些名牌手錶、背包或許只是「能換錢的東西」,她既不清楚這些物品的真實價值,也難以體察父母積攢這些財物的不易,更不明白未經監護人允許擅自處置他人貴重財物所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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