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完善教師註冊機制」,推行執業證書制度及定期續證規定。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近日首度披露執行細節,指出新制要求在職教師須符合「每3年達15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之目標。有校長表示支持教育局方向,但希望保留學校處理個案的空間,以平衡專業發展要求與教師實際處境。
針對業界對工作負擔的關注,蔡若蓮稱教師閱讀、撰寫文章或參與觀課等活動,均可計入培訓時數。對於已移民並有意回流執業的「雪藏牌」教師,教育局指相關人士只要「修滿60小時」培訓即可申領執照。局方正與大學合作提供課程,協助有關教師熟悉香港教育現況,課程內容將包括「AI教育」、「國情教育」,以及《強制舉報虐兒條例》。
香港普通話研習社科技創新小學校長陶群眷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教師每3年需累積150小時進修的規定並非新措施,而是長期存在的業界要求,大部份同行早已了解相關安排。她認為教育局近期提出的方向值得肯定,包括允許透過閱讀並撰寫心得、參與室內觀課或類似活動來累積學識及時數,這些方式有助教師更靈活地提升專業能力。
陶群眷提到,其學校教師整體達標情況理想,接近百分之百完成要求,僅個別個案因懷孕或家庭突發事情等原因未能及時完成。她建議當局在執行時保留一定彈性,由學校酌情處理特殊情況,避免對教師造成過大壓力。她舉例指,若教師因家中突發事件或情緒健康問題,已難以正常上班,再強制要求短期內補足進修時數,可能並不合適。
對於代課教師是否同樣適用150小時要求,陶群眷認為存在較大實際困難。她解釋,代課教師本來就非固定在某一學校任教,工作性質較為零散,不少人選擇代課正是希望減輕壓力。若強制他們達到與全職教師相同的進修標準,執行上會相當困難;對全職在職教師設此要求較為合理,因為他們需持續掌握最新教育知識及教學發展。
楊穎宇:新制終止終身聘任制
前考評局評核發展部經理楊穎宇分析指,新機制的核心目的在於終止現行教師終身聘任制度。每3年續領證書的制度實質上是賦予政府行政權力,使其能在必要時撤銷教師的執教資格。楊認為,將閱讀或觀課計入時數,很可能是局方為減低教師牴觸情緒而推出的配套,但對於政府未來如何具體運用相關權力,現階段並無明確交代。
他提及,執業證書申請條件列明申請人須「通常居於香港」,並採用入境事務處定義,考慮其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若教師的家屬長期居於外地,該教師可能被認定不符合續牌條件。因此,有配偶及子女身處海外的留港教師擔心新規定會令自己日後成為針對對象。
翻查入境處網頁,「通常居住」的定義為「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願和以定居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讀書、工作或居留等),不論時間長短,他/她會被視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 他/她只是暫時不在香港,仍會被視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入境處續指,「關於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問題,須視乎其個人情況及其不在香港的情況,包括:
-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間及次數;
- 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
- 是否受僱於以香港為基地的公司;及
- 其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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