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終於明白,原來我們是很落後的文明,而內地不單是遙遙領先,甚至已經去到外星人文明的高度。

不就是粵車南下,來了一些大陸人的汽車,在香港的道路上奔馳,居然就跑出了文明程度的差異,有無如此搞笑?

話說這些天朝上邦的汽車,來到南方蠻荒之地,習慣以黑玻璃窗出行;而香港法例居然就不允許汽車玻璃窗以全然不透光的程度上路行駛,這就產生了矛盾衝突。

結果香港的執法部門居然開了一個先例﹕這些汽車如果是「短暫停留」便不受透光程度的要求限制,也就是不犯法。

這下真的大開眼界了,香港司機平時被交警開牛肉乾抄牌,每個人都會說一句「阿sir 俾次機會,停左一陣即刻就走架啦﹗阿SIR我想疴篤尿咋﹗」而結果,不論是執法部門,還是第一城鎖車隊,都不會有任何憐憫,大筆一揮、工具一鎖,你就被罰款了。

今天執法部門創作了「短暫停留」的借口,居然成為「法外開恩」的理據,那麼香港車主下次也可以有同等仁慈的對待嗎?

又有香港的汽車業界和立法會議員加把嘴批評香港法例過時,又說黑玻璃在許多先進地方早已放寬,香港抱殘守缺、非常落後﹗

香港法例過時?無問題,就如中英聯合聲明都已經過時一樣,還有甚麼觀念香港人不能接受的。問題是,如果香港對汽車玻璃窗的規管真的過時,為何之前不早講?中間不去講?一定要等到粵車南下、要等「家人們」抱怨受到不公對待時,你們才忽然醒起、走出來鳴冤擊鼓?

香港法例規管香港車主時,沒有過時,非常合理;天龍人受到規管、不服判決,法例便變得過時不合理,是這樣嗎?

我絕對贊成法例規範應該與時並進、隨時更新,不可能一本通書到老。香港黑玻璃窗是否規範過時,完全可以討論諮詢;但問題是,為何一定要事涉家人們,才有人走出來大喊要檢討法例呢?

粵車南下的政策,完全把中港矛盾放大展現。這個矛盾並非單純黑玻璃窗之爭,也不是左軚右軚的不適應問題;而是當中港產生法律行為矛盾時,無一例外,香港都要做退讓的一方,都要成為檢討的對象。而家人們都是理直氣壯、要人服侍。

例如家人們投訴香港人都不說普通話、不用先進的電子支付工具、不允許全智能開放駕駛,凡此種種,都會有人附和「香港人的確落後」;但就完全忽視了,香港在這方面的堅持是否有其道理?是否香港也有值得堅持與別不同的地方?

等於那位大陸背景的城大教授,用一千元的金錢行賄地產經紀,希望可以取消臨時合約而毋須支付過萬元的佣金。這當然違反香港法例,但這位城大教授卻認為,「香港甚麼都一板一眼,覺得真的沒必要。」、「我可能還是更習慣像內地那種處置方式」,這就是法治和人治的分別。一板一眼的到底是落後還是行賄的人是先進?誰是外星文明誰是蠻荒之野?

黑玻璃可以保有私隱,但如果玻璃黑到連規矩界線都看不到,你還如何保證行走在正確道路上呢?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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