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的劇集《金宵大廈2》其中一個單元劇《姐姐》,闖了個不大不小的風波,鬧上國際版,也算是無綫近年罕見「揚威」之作。這次不是觸碰甚麼政治風波,不是豎起5隻手指和1個指頭的黃色膠手套,而是對香港人來說頗為陌生的「種族歧視」。

香港女演員黃婉華扮演菲律賓外傭,苦練了一口「菲式口音英文」,更在making of 重現了她如何「塗啡」自己皮膚變身的過程。也就是這個「變色」過程闖了禍,外媒、外傭權益組織相繼開火炮轟「種族歧視」、「角色定型」、「加劇菲傭在港不公平對待」云云。

香港演藝界也火速分成不同陣營迎戰,有道歉認錯的,有認為只是造戲而無任何抹黑成份;有人嘲笑香港落伍,仍停留在80年代江欣燕搽黑臉口扮Maria 的年代,也有人擔心香港變成「左膠」,像西方一樣的矯枉過正。

所以我們要問:香港的種族歧視標準,應該繼續「自我感覺良好」,還是要駛出避風港,和世界接軌?

香港的種族歧視標準是甚麼?很簡單,就是「沒有標準」,或者說,看意圖。譬如今次扮菲傭事件,演員、TVB、其他支持的人士,都強調「主觀上無任何歧視抹黑」的想法,所以認為是「一場誤會」。

香港人比較簡單直接,許多行為都是以「解決問題」來考慮,譬如塗啡膚色,是因為「要解決不似菲傭外形的問題」;說菲式英語,也是「解決發音不似菲傭的問題」。為甚麼找一個不是菲籍的演員來演菲籍,也很簡單直接,因為難道「只能找失明人士才能演失明人士」嗎?

不少香港人都舉「神奇小子」蘇樺偉這個角色來反駁歧視之說,電影《媽媽的神奇小子》講述殘奧選手蘇樺偉的成長故事,舞台劇演員梁仲恒扮演「黃疸病上腦,導致痙攣、腦痲痺及嚴重弱聽」的殘疾運動員,無論是肢體動作和發音都要刻意模仿,但出來卻是一片讚好,「演技精湛」。

但這個例子真的能完全對照TVB演員扮菲傭的案例嗎?恐怕不能。

因為外界批評「種族歧視」,其實還因為《姐姐》的劇本,描繪了一個「皮膚黝黑、懂巫術、外出打工賺錢老公在家鄉叫雞」的外傭。明顯這不會是一個歌頌讚美菲傭的劇本,自然令外傭心生不滿。

但香港人是長期以來都靠「政治不正確」的空間去自由創作,80年代的光頭神探麥加一口「台山鄉音」,還有獅子頭岑健勳的潮州怒漢,雖然不是跨種族,但同樣是突顯「不同於香港人口音」來搞笑。如果用很嚴格的「口音模仿=取笑別人」出發,其實香港電影一直都犯規;但香港人看得開心,甚至變成銀幕的經典角色。所以「講下笑啫」也很容易變成一種「種族無感」的辯護理由。

香港社會長期都是單一族群為大,就是華人社群,其他少數族裔都不像西方社會,可以形成一個龐大社群發聲,或許也是香港人一直「政治不正確」的原因。

但如果要改變遊戲規則,和外國的嚴格種族歧視接軌,我們要問:問題便可以解決了嗎?

美國對種族議題非常敏感,甚麼字甚麼動作都會被看成是冒犯了其他族群,但充滿了種族禁區的社會環境看起來沒有起到保護其他種族得到公平對待的作用。舉NBA林書豪的例子,即使社會如何禁止大家扮眼細、說奇怪發音去模仿亞裔,但仍然無法改變NBA的球隊「歧視」亞裔球員、看輕他們能力的「潛規則」。

再舉一個例子,姚明當年打NBA,被所有人看輕,Charles Barkley 甚至嘲笑姚明如果取得19分,他便親吻另一個主持人屁股。放在今天的「種族歧視」環境,這個行為完全就是「歧視」亞裔,足夠令小粉紅出征;但20年前,姚明沒有向「歧視」這個方向抗議,而是在球場上用實力說話,他取得20分,逼使Barkely親吻了一頭驢子的屁股。最後姚明成為美國籃球史上最成功的中國人。

當然姚明是無法複制的特例,他的成功也未能完全改變美國社會對亞裔的刻板看法,但至少我們可以思考:用「種族歧視」真能改變種族在社會上的地位嗎?

香港也有一個很有意思的例子,便是「譚仔阿姐女團」出道。她們都是某間食店的員工,一口鄉音成為標記,甚麼「勿演(墨丸)」、「實小勒(十小辣)」都成為一時笑話。但神奇的是,這些取笑口音的行為,竟然成為一種潮流文化,成為食店生招牌;這些咬字不準的阿姐大受港人歡迎,甚至組成女團出道。這個案例也足夠顛覆西方的「政治正確」觀念﹕取笑別人的口音,沒有構成歧視,反而變成「文化交融」的奇跡。

「扮菲傭」事件是一個開始,香港社會也要駛出「避風港」,探索如何和世界的潮流碰撞接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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