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上月發生5級大火慘劇,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跟進備受社會關注。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19日)宣布,正式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入稟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建議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擔任臨時管理人。
今次是政府首度主動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申請解散管委會。麥美娟解釋,宏福苑目前正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包括大型維修工程的後續跟進、相關工程合約、法團維修賬目的處理、保險賠償,以及現有管理公司約滿後的保安與管理銜接等複雜問題。她強調,這些事務涉及多重的技術、法律及財政考量,並非一般法團管委會有能力單獨處理。
麥強調,今次是基於回應居民訴求及審慎評估後的決定,現屆管委會成員在面對自身家庭問題的同時,若要處理如此龐大且複雜的災後事宜,將承受沉重壓力,而近期管委會在協調與接觸居民方面亦遭遇困難。
在權責方面,麥重申,政府此次申請是接管「管委會」而非接管「法團」。法團作為依法成立的「法人」身份依然存在,業主權力並未被剝奪,對屋苑重要管理事務仍保有最終決定權。未來管理人會先尋求專業意見並進行分析,再向業主解說,最終仍須依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由業主投票通過決定。
在監管機制上,民政事務總署將成立專班密切跟進財務及工程合約等事宜。臨時管理人須每月向政府提交報告,並每3個月向土地審裁處匯報工作進度。
麥提到,為減輕業主負擔,獲委任的合安管理已明確表示不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若土地審裁處批出申請,龔如心慈善信託亦承諾捐出500萬元,資助法團支付聘請律師及會計師等專業服務的開支。
獨立委員會今日首次開會
另外,政府今日宣布,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今日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上討論了工作的優先次序及工作計劃的擬備,主席陸啟康重申目標是在九個月內完成工作,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所發表的報告及建議將全面公開,涉司法程序的資料除外。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審視大埔宏福苑起火及火勢迅速蔓延的情由、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及相關問題,以及涉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招標的相關系統性問題。陸啟康法官為委員會主席,陳健波及歐陽伯權為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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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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