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姓名為普通話譯音的男子,涉於去年8月在東區裁判法院拍照,並將法院內拍攝的片段上傳至大陸社交平台「小紅書」,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兩項傳票控罪。案件今(2日)在東區法院再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2月6日再訊,待控方取得進一步法律意見。

被告謝廣祺(XIE GUANGQI,30歲)自行應訊。他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和「發表在違反《簡易治罪條例》第7(1)(a)條的情況下所拍攝的任何照片、所繪畫的任何肖像或素描,或其任何複印品」。

被告以粵語應訊,他質疑案件一再押後,指不清楚是為甚麼。裁判官曾宗堯回應是因控方要進一步索取法律意見,並著控方「唔好再延誤」本案。

控罪指,有人告發被告於在2024年8月28日下午1時32分至下午3時,在東區裁判法院拍照。另指被告於同日,在香港透過社交媒體「小紅書」,發表在東區裁判法院內拍攝的數碼片段。

案件編號:ESS29040、29041/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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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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