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自10月起打擊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犯罪集團,在最新一輪行動中以「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拘捕24男15女,年齡介乎19至48歲,合共涉及33宗交通意外,騙取約200萬元援助金。連同第一輪行動,合共314人被捕。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林子鎌今日(20日)向傳媒表示,警方早前接獲社會福利署舉報,發現有人利用虛假文件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經調查後,警方於10月至11月進行了第一波「破惑」行動,拘捕275人,涉款約1,400萬元。

隨後,社署繼續審查個案,並於本月上旬把更多個案轉介警方。警方發現,不法份子於申請援助金時向社署提交虛假的病假證明,大部份申請尚未獲批,最高單宗申請涉款達15萬元,總涉款約200萬元,牽涉33宗交通意外。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於本周一(16日)至昨(19日)期間展開第二波「破惑」行動,拘捕24男15女,年齡介乎19至48歲,報稱職業包括文員、銷售員、運輸工及無業。他們涉嫌串謀詐騙及欺詐,現已保釋候查。

警方指出,部份案件涉及有組織性的自編自導交通意外。其中一宗案件涉及一輛私家車與小巴相撞,13人受傷。由於社署及時發現,個案未有款項被批出。

西九龍總區交通部高級督察黃浚柏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57條,如因有車輛在道路上有意外發生引致任何人受傷,或引致任何車輛或財物受損,如未有獲警方授權下,任何人不得移動涉案車輛或干擾其任何部份,否則會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因此,任何交通意外都可能導致交通擁塞。

警方會根據交通意外的嚴重性及複雜程度,調配相應的緊急資源進行處理。以一般常見的簡單交通事故為例,若涉及兩輛車和一名傷者,警方抵達現場後,首要任務是拯救生命,隨後是確保道路順暢及展開初步調查。整個過程需投入大量資源,例如對雙方司機進行基本查詢和取證,或安排涉事車輛進行檢驗等。警方一貫目標是儘快完成初步調查,解除封路情況,恢復交通暢通。不過,即使是簡單的事故,也需耗費一定時間,而更為嚴重的案件則需要更長的處理時間。

在後續的調查中,警方會就涉事車輛的行駛速度、停車距離及司機的反應時間等多方面進行分析,亦可能需要專家的協助,包括政府化驗師、運輸署工程師,或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每宗交通事故的處理都需投入大量資源,而捏造事故的行為則浪費了大量緊急資源。

警方批評,企圖騙取交通意外傷亡援助金的個案虛構交通事故,必然會導致交通擁塞,對社會日常運作造成影響;警方因為應對這類捏造的事故,而無法及時援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士,其後果或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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