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在湖南長沙一小區,一名送餐的外賣員在樓道內捉了一隻貓,將其從26樓天台扔下摔死。
10月26日,有網民上傳湖南長沙尊邸華庭小區的電梯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一名戴頭盔的「餓了麼」男外賣員,於25日晚7時24分左右在小區梯間捕捉一隻金黃色的花貓入電梯,花貓一度掙脫逃出,但被外賣員飛身及時捉回。
捉到花貓後,外賣員返回電梯,按26層頂樓直上大廈天台。
據居民徐小姐說,事發時她正在外拿取快遞,突然聽到一聲巨響,仔細一看是一隻橘貓從高空落下,墜入小區的樹叢中痛苦呻吟,嚇得她整夜難眠。
徐小姐表示,事發後她查看小區的閉路電視,發現花貓被一名外賣員捕捉,然後帶上天台扔下樓摔死。
她表示,該隻花貓生活在小區內多時,對人很溫馴親近。殺貓外賣員將貓扔下樓後,乘電梯到17樓送外賣,之後回到地面找貓墜落的位置,在貓旁邊笑著拍攝它呻吟斷氣的情況,起碼拍了5分鐘,之後才離開小區。
有網民發現,涉事外賣員為餓了麼平台的一名張姓外賣員,希望平台追究事件。
尊邸華庭的物業工作人員向媒體表示,已經報警。餓了麼平台的熱線人員表示,會將事件上報,再回覆查詢。
《新京報》27日報道,尊邸華庭管理方的負責人說,貓掉到了綠化帶裏,走了幾米倒地死亡。它是一隻流浪貓,平時很多人在小區裏餵它,「事發前 ,有人反映過它凌晨在樓裏叫,有些擾民」。
報道稱,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
當事外賣員的行為是否涉嫌高空拋物罪?其將會面臨怎樣的處罰?
極目新聞報道,27日晚,法學博士、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表示,目前,大陸的法律制度是將非野生動物作為一項財產來對待的。如果本案中的涉事貓為流浪貓,那麼在法律上則屬無主財產。
劉文華說,外賣員從26樓將貓扔下,此種高空拋物行為對公共安全構成巨大危險,可視情節被追究高空拋物罪的刑事責任。「從建築物或者其它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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