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以立法形式完善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首階段針對外賣員及送貨員,由平台承擔補償責任。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7日)在立法會相關委員會會議上表示,由於平台工作者與營運商之間沒有僱傭關係,現行《僱傭條例》及《僱員補償條例》均不適用,必須另作安排。

孫玉菡表示,平台工作是新形態,立法需與工作者代表及營運商互相探討實際操作,不能「格硬嚟」,會參考現行法例及外地經驗,兼顧本地特色,尋求最大共識,儘快制定具體安排。

他指,政府會按三大原則制定立法框架:確保平台工作者因工受傷或死亡可獲補償並提供明確法律基礎;加強保障外賣員的同時平衡平台公司的承擔能力,維持新興經濟行業穩定發展;相關安排須儘量簡單易明且具操作性。

政府建議保障由前往提取地點至送達目的地期間,因工受傷或死亡可獲補償。勞工界林偉江希望擴大至上線或下線前一小時,避免立法後保障反較之前少。勞工處處長許澤森回應,保障以外屬平台商業決定,擴大範圍易生爭議。

自由黨邵家輝引述有平台稱保費為九位數字,即每年約1億元,會轉嫁消費者。民建聯張培剛擔心成本轉嫁致外賣員減薪甚至失業,亦關注未合法電動單車意外的賠償。孫玉菡承認成本必增,重申求平衡,若機制「太過份」令平台無法運行將是雙輸。

孫玉菡解釋稱,工傷保障屬團體保險,承保時不知哪位工作者上線,不會篩選員工,若控制得好保費會下降。機制採「不論過失」原則,即使交通工具未完全合法,受傷同樣獲賠。

保險界陳沛良擔心接單後找「艇仔」代勞,或涉及黑工仍獲法庭裁定補償,增大整體賠償金額。孫玉菡表示,滿足法例要求可為平台製造誘因,上線時查清是否黑工,否則黑工受傷也要賠償,防範責任在平台。

航運交通界林銘鋒關注多平台服務的賠償分攤。勞工處助理處長李志聰表示,分攤賠償是基本原則,當局已有方案,但仍需勞、資、政三方商討確定計算方法。另當局不設投保白名單,強調保險公司受保監局監管;職業病界定則需時核實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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