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近年多次聲稱將會「取締劣質劏房」,而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於10月16日發表。民間團體「劏房支援連線」今日(12日)舉辦房屋政策論壇,有學者建議優先推動全面的安置政策,包括運用公屋、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單位安置受影響的住戶,同時提供搬遷津貼及租金津貼。
「劏房支援連線」、「葵涌劏房街坊會」、「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教區全人發展委員會代表今日在論壇上介紹各自的取締劏房方案,共有約30名街坊出席,來自油尖旺、太子、荃灣、葵涌、觀塘等。
出席論壇的城大社會及行為科學系教授陳紹銘認為,取締劣質劏房的根本目標在於確保市民不必住在不適切的環境,同時亦要避免因政策執行而導致居民流離失所,或面臨更高的租金負擔。他建議政府優先推動全面的安置政策,包括運用公屋、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的單位安置受影響的住戶,同時提供搬遷津貼及租金津貼。
「劏房支援連線」表示,雖然不同團體的具體方案內容不盡相同,但各團體均建議政府在推動取締房方案時,必須有完善的安置配套,避免居民流離失所。當中包括善用現時過渡性房屋及「簡約公屋」單位、於市區設置安置大廈及現時公屋單位等,以減輕居民需要重新適應社區環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大部份團體建議為受影響租戶提供搬遷津貼,以補償他們因取締措施而搬遷時帶來的費用開支。
團體認為,居住面積太細是劣質劏房為人垢病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對居民身心健康產生負面影響,故建議政府必須認真審視,避免訂立過於寬鬆的最低居住面積規定。而各團體建議的標準不盡相同,介乎不少於7平方米至14平方米;有團體認為面積標準應以人均居住面積計算,避免多人家庭住在面積太細的住所內;部份團體認為門檻不宜過緊,以免政策推出後出現太多的劏房被取締,安置配套未能完善配合,建議政府漸進式推出最低居住面積。
取締標準方面,各團體同意政府取締有即時結構危險的劏房與違法的非法僭建物,除了最低居住面積以外,亦建議以不同原則制定房的取締優次,包括樓宇負荷、臨時構築物狀況及設備、消防安全、通風照明、大廈管理及單位通風衛生條件等等。另外,個別不合規格的床位、廚廁合一及完全沒有窗戶的單位亦需要即時取締。
另外,多個團體建議政府設立劏房登記制度,要求所有現時營運中的劏房業主為其單位進行登記,讓政府掌握全港劏房詳情資料,確保新加入的分間單位不會淪為劣質劏房,替劏房單位「截龍」。
有出席論壇的街坊擔心劣質劏房被取締後,租金會大幅上升,建議政府訂立起始租金,或提供租金津貼。他們亦認同需要先安置後取締,否則將面對另覓居所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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