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暨奧委會正檢討體育總會企業管治指引,預料最快本月底公布。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周四(19日)就各體育總會治理提出意見,他建議港協和政府共同管理各個體育總會,以同時在選拔及公帑運用等方面作出監察,以及在體育總會內部的上訴機制內,加入更多第三方獨立人士參與。

何敬康在記者會上表示,各個體育總會每年都會獲得康文署的資助,唯外界一直有聲音質疑這些款項的使用方法,他認為政府當局有必要加強監察各個總會的公帑運用方式。他舉例指,舉重健力總會以6位數字在海外舉辦一場舉重比賽,但實際地點等詳情未有交代。他曾經在立法會層面向政府查詢,唯至今仍未有回覆,他建議港協和政府以「雙親形式」監察各個總會,港協在管治、選拔、上訴作出監察;而政府則監察公帑運用,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何敬康又提到,今屆巴黎奧運出現多項新興運動項目,唯有很多新興項目現時在本港仍未有屬於自己的總會,他期望港協未來能夠放寬條件及增加透明度,讓更多新興運動可以用總會的形式去運作。

另外,何敬康亦建議改善現時的體育仲裁機制,他提到大陸今年2月已經成立體育仲裁委員會,香港許多體育總會亦有自己的仲裁機制,唯普遍缺乏第三方的中立調解代表處理爭議,容易出現「各處鄉村各處里」問題。他建議設立體育仲裁委員會,一旦體育總會與運動員出現爭議時,能夠透過第三方協助,在毋須進行訴訟的情況下解決爭議。

何敬康又指,發現現時不少總會上訴委員會的成員,同時是負責展開聆訊的同一人,讓外界有「球證旁證是同一人」的觀感,建議體育總會委任更多第三方人士加入委員會,必要時港協亦可介入。

新民黨東區區議員劉聖雪就建議,可以擴大「M品牌」資助資格,資助本地團體舉辦的體育活動,建議政府將體育盛事化。而社區發展主任孔永業則建議政府應考慮檢視運動員薪酬待遇,並開發新途徑發掘更多非總會的優秀運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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