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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社署的社工已聯絡死者的家人,以提供適切協助。據了解,案中死者及其家人,案發前不是社署跟進的個案。

 

警方昨(15日)晚在北角錦屏街一單位處理一宗家庭糾紛時,有警員向一名持刀男子開槍。救護車將事主送往律敦治醫院搶救,至晚上10時39分傷重不治。警方形容事件屬不幸,指開槍警員做法正確。案件現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深入調查。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表示,38歲死者患有精神病,需定期到醫院接受治療,其個案有社工跟進,惟近日有復發跡象,並情況嚴重。事發時他毆打母親及妻子,其母頭部受傷及手部出現骨折;其妻則情況穩定。

冼國明指,警員事發時持盾牌到場,而死者雙手分別持有武器,經多次警告並要求他放下武器無效,遂向死者胸口開槍。冼續指,死者當時與警員相距僅1.5米,情況危急,警員為保障其他人安全,開槍做法恰當。

冼國明形容事件屬不幸,並對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警方稱稍後會展開全面深入調查,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2A隊跟進。

開槍事件,現場為北角錦屏街一大廈天台屋。(唐健豐/大紀元)
開槍事件,現場為北角錦屏街一大廈天台屋。(唐健豐/大紀元)
案件發生於昨晚9時20分左右,警方接獲38歲李姓男事主妻子報案,指其夫於北角錦屏街一大廈天台屋疑精神病發並襲擊其母親,其母隨即逃離涉案單位,報案人及兩名分租住戶自行反鎖房間內。

衝鋒隊人員於9時24分左右到場,並聯絡事主母親取得涉案單位鎖匙,開啟單位大門。李姓男事主手持剪刀及一柄長約30厘米、刀鋒長18厘米的菜刀。警方隨即重複發出警告,要求事主放低武器,惟多次警告無效,當事主企圖持刀衝向警員時,其中一名港島總區衝鋒隊人員向事主胸膛開槍,事主中槍倒地。救援人員隨即為事主急救,約10時左右送到律敦治醫院搶救,其後於10時39分傷重死亡。

警方對上一次開槍事件為去年年初,警員在坪洲處理一宗投訴噪音案件時,向一名菲律賓藉男子身軀開3槍,該男子重傷送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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