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山東青島一女子開「越野路虎」車逆行插隊,不小心追尾了大巴,該女子下車後毆打了正常行駛的司機林某潤,口鼻流血的林某潤始終未還手。就在外界等待當局進一步處理結果時,最新消息顯示,青島警方通報,「越野路虎女」王某不構成尋釁滋事,引發爭議。

9月3日下午,青島市公安局發布「王某駕車逆行辱罵毆打他人」案件的情況通報。

通報稱,王某今年38歲,曾從事茶葉店經營、個體運輸,目前無固定職業。事發後,她表示悔過,書寫《道歉書》,並願意承擔醫療費並賠償損失。

通報還稱,綜合案件調查情況,該案係行車糾紛引發,不符合關於尋釁滋事行為的構成要件。

此外,對於對王某毆打他人行為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五百元;侮辱行為處以罰款五百元;駕車逆向行駛的行為,200元行政處罰,對其駕駛證一次記3分。

青島警方的通報,引發網絡熱議。

中國社科院教授于建嶸發文說:「中國民間素有打人不打臉之說,王某在眾人面前數次抽打林某面部,其目的明顯是要讓林某在公眾面前遭受羞辱,這無疑是對林某人格尊嚴的公然踐踏。而公安機關對王某的侮辱行為處以罰款五百元。顯然未充份認識到王某侮辱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及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文戰律師」發博文說:「青島這案子警方這次通告算比較詳細了,但結論我理解不了。」

時事博主、微博大V「客官不要慌」說:「這個通報神奇在甚麼地方呢?它讓人感覺全程是以加害者的角度在寫這篇文章的,一直在幫人找理由。」

《體壇周報》記者「王瑋晨」發博文說:「近萬條評論全是質疑和抒發不滿的。大家不滿的核心是,守法不應該給不法讓步。」

剪輯影片博主、微博大V「我的暱稱不記得了」貼出「尋釁滋事罪」相關規定,並發帖說:「萬能的尋釁滋事罪怎麼突然就不好使了呢?」

(網絡截圖)
(網絡截圖)

網民跟帖說:「這樣的通告還會出現,例子參考唐山打人事件。」

「淡泊的星空H」說:「打老師三巴掌那個為甚麼被判了一年半?浮動這麼大嗎?」

2018年7月,河南洛陽32歲常某駕車偶遇同村的初中老師,想起20年前被體罰,常某連打老師4巴掌並拍攝影片,後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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