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梁振英夫人梁唐青儀發起及贊助的非牟利機構「齊惜福」,被一間建築公司指欠付21.7萬元裝修、冷氣及電力工程尾款及有關訟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梁唐青儀今(15日)再到庭,就早前提出的3項反申索,指出涉案地舖糞水倒灌,已找專家證人寫檢查報告。暫委審裁官麥銘賢排期明年2月5日作審前覆核,2月26日及27日審訊。
申索人為「意·建築」(I ARCHITECTS LIMITED);被告為齊惜福(Food For Good Limited)。申索人指2021年1月至6月與齊惜福協議相關工程,同年8月已完工,但齊惜福拖欠尾款,金額達37萬元,基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7.5萬元申索上限,申索方只追討其中21萬元,放棄餘額超過15萬元。
齊惜福提出的3項反申索,包括指申索人未能完成電力工程,要安排其它公司完成;冷氣系統沒有接駁電力,要由第三方更換及安裝掛牆冷氣機;未完成的裝修工程則涉及要後加工程,加上未能如期營業、工程延誤導致的租金損失,共涉款37萬元,基於申索上限,僅追討共22.5萬元。
梁唐青儀表示,因同事離職、要找專家證人,需時搜集資料。但是麥官指事隔3年,證據價值或成疑,但是梁唐青儀稱,除上述問題,涉事的地舖冷氣經常故障、廁所有糞水倒灌、污水渠接駁錯誤,正在處理,並稱房屋署及管理處正就渠務問題寫報告,有關證據不會因時間過去而消失。
麥官提醒被告,反申索書未有提及渠務問題,並批准在10月10日呈交補充文件,如有需要可修訂反申索書。
另外,麥官提醒申索方「意·建築」,若不申索包括主合約在內的餘額,將來若想提出相關申索,被告或會提出「一案不能二審」反對。申索方詢問麥官,應否改為入稟區域法院,麥官回應其有權在區院提出申索。
翻查資料,齊惜福是為了推廣減少廚餘及綠色飲食文化而成立,租用長沙灣麗閣邨麗薇樓5A及5B舖。
案件編號:SCTC39015/2021、3792/2022、50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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