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央黨校這三所北京的高校成重災區。北大校長陸平、清華校長蔣南翔、中央黨校校長林楓,都成了造反派「炮轟」、批鬥、打倒的對象。
林楓被打倒
毛澤東發動文革,最初主要依靠中央文革小組。毛的妻子江青任副組長,毛在延安整風時期整人最重要的幫手康生任顧問。毛在文革中整人的意圖,通常是通過江青或康生向下傳遞的。
文革開始後,康生成為中央黨校文革運動的直接領導者。
據文革結束後在中央黨校負責「清查」冤假錯案和落實政策的梁紅伍講:「從當年的那些資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從林楓被點名批評、貼大字報、批判鬥爭、罷免職務、隔離關押、專案審查、校外批鬥,直至正式逮捕、投入監獄、審訊逼供、羅織罪名、定性定案,每一步都是按照康生的指示、講話或直接指揮下進行的,都是在他一手操縱下完成的。」
1966年6月20日,康生批評林楓在黨校「鎮壓革命群眾」,同時警告林楓說:「你要準備,有人提你在東北反對林彪的問題,犯了路線錯誤」。7月10日,黨校一名年輕學員貼出批判林楓「反對毛澤東思想」等「十大罪狀」的大字報。8月13日,康生接見了大字報的作者以及另一名寫過「炮轟黑校委」大字報的青年幹部,表示「支持你們的革命精神」,鼓勵他們「堅持和林楓黑幫進行鬥爭」。
此後,中央黨校貼出許多「炮轟林楓黑幫」的大字報。8月19日,黨校「造反派」根據康生關於「奪權」的「指示精神」,指使一些人在校委會召開的全校大會正在進行之時,突然跳上主席台把林楓等人轟下來,給林楓戴上高帽子、掛上黑牌子在校園內游鬥。
之後,看到林楓依然「不肯認錯」的「頑固態度」,康生多次指示黨校「要開林楓的大會」,「向中央提罷林楓官的問題」。
不久,黨校造反派向中央寫了報告。12月23日,中央批轉了這個報告,撤銷林楓在中央高級黨校的職務,並決定對林楓進行專案審查。
1968年3月30日,林楓被正式逮捕,關進秦城監獄。
林楓遭大難
林楓被打倒後,從肉體到精神都受到嚴重摧殘。
1966年12月14日和18日,林楓兩次被押往北京工人體育場的批鬥會場。在有幾萬人參加的批鬥大會上,林楓被逼迫低頭下跪,遭拳打腳踢,但他硬是不肯彎腰。18日的批鬥會上,林楓在坐「噴氣式」時不斷掙扎著直起腰,昂起頭,以至激怒了喪失理性的打手,他肋骨被打斷,左臂被打骨折,內臟被打出血。寒冬臘月,他的鞋被踢飛,袷衣被扯開,他就這樣袒露著胸膛被拖著「游場」,最終昏倒在批鬥會場。
在秦城監獄,因遭受非人的待遇,林楓患上糖尿病、肺結核等多種疾病並日趨嚴重。林楓曾被押解到復興醫院,住在由公安機關管轄的在押犯人病區。在這裏,林楓仍然受到審查與折磨。他被勒令給其他重病犯人端屎倒尿,還不許他對外講。
康生通過「專案審查」,給林楓羅織了「黑幫分子」、「反黨分子」、「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老國民黨員」、「偽造歷史,冒充共產黨員,與日、蔣特務勾結」、「裏通外國」、「長期執行修正主義路線」等罪名。
林楓蒙難的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為了打倒劉少奇。
毛澤東發動文革要打倒的最大政敵,是當時中共第二號人物劉少奇。
要打倒劉少奇,就必須找到劉少奇的「罪證」。從哪裏找呢?曾經在劉少奇身邊工作過的人,是刑訊逼供的重點。
林楓1936年5月當過時任中共北方局書記劉少奇的秘書,後來還當了北方局組織部長,是劉的得力助手,因此被認定為劉的親信。
林楓被專案審查後,專案組在給康生的報告中寫道:林楓談到1936年劉少奇曾給他一張匯票,款額4萬元,但林楓說不知道錢從何處來。康生立即將這「4萬元問題」與「1936年劉少奇去南京同國民黨談判」一事聯繫起來,認定這是「國民黨給劉少奇的特務活動經費」。
兩天後,事情還沒查清楚,康生就將此材料批轉中共政治局。同時,命令辦案人員立即審訊林楓夫人郭明秋,明確提出:「今後要通過林楓、郭明秋突擊劉少奇的問題」,要把「4萬元問題」作為打開「劉少奇叛徒、特務集團」的「突破口」。
後來,專案組從中央檔案館查到,劉少奇交給林楓的那4萬元,是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張聞天,在劉少奇從延安到天津任北方局書記時,給劉少奇的活動經費。
第二個原因是,他也整過人。
1949年中共建政後,高崗任中共東北局第一書記、東北人民政府主席,林楓任東北局第一副書記、東北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
1954年,毛澤東打倒高崗、饒漱石後,著手清洗高崗在東北局的「親信」。為此,毛派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到瀋陽,召開東北局高幹會,傳達中央指示,要求與會者揭露高崗的問題。毛還派公安部長羅瑞卿坐鎮東北局,清查高崗在東北局的反黨活動。
在東北局高幹會上,有人揭發說,高崗在東北局的老部下,東北局第二副書記張秀山、第三副書記張明遠、組織部長郭峰,曾任東北局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時任國家計委秘書長馬洪,東北局秘書長兼農村工作部部長趙德尊,是高崗的「五虎上將」,參加了高崗的反黨宗派活動。
羅瑞卿得知這個情況後,立即對這五人是高崗的「五虎上將」的說法表示肯定,認定他們是高饒反黨聯盟成員。
羅瑞卿發言後,林楓接著發言稱:東北局的某些負責人「積極參加高崗陰謀奪取黨和國家領導權的宗派活動,如公開製造流言蜚語,指桑罵槐,挑撥離間,污衊中央領導人,幫助高崗把持東北局的領導,甚至肆無忌憚地進行中央委員補選的非法活動等,這是黨的紀律所絕對不能允許的。」對於羅瑞卿的發言,「我完全同意」。
1954年4月24日,東北局高幹會通過了東北局給中央的報告:「鑒於張秀山、張明遠、郭峰、馬洪、趙德尊等均積極參加高崗反黨反中央的宗派活動,錯誤十分嚴重,特建議中央撤銷他們現任東北局副書記和東北局委員及其他黨內職務。」
同年4月28日,中共政治局召開會議,批准了上述建議,並於同年5月4日向省級以上黨組織公布。
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國代表會議通過《關於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的決議》。決議點了張秀山等五人的名。此後幾十年,他們背負「高崗反黨宗派」成員的惡名,不得翻身。
現在發現的史料表明: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根本不存在;張秀山等五人也不是甚麼「高崗反黨宗派」成員。
第三個原因是,他曾是中共地下黨。
林楓1927年3月,加入中共。至1937年七七事變前,主要在北平、天津一帶,從事中共地下工作達十年之久。
1932年11月,林楓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兼組織部部長;1933年,任中共河北省委巡視員;1935年12月,復任中共北平市委書記;1936年2月起,任中共天津市委書記。
1936年春,劉少奇以中共中央代表的身份,赴天津主持中共中央北方局工作。1936年5月,林楓任劉少奇秘書。1937年「七七事變」後,劉少奇將北方局撤退到山西。1937年9月至1938年5月,林楓任中共山西工委(後改省委)副書記。1937年11月起,任中共北方局委員兼組織部長。
1949年中共軍隊佔領南京後,中共領導人對地下黨有一個十六字方針:「降級安排,控制使用,就地消化,逐步淘汰」。
此後,在中共搞的歷次政治運動中,當年為中共出生入死的地下黨員,絕大多數成為被整肅對象,許多人被整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文革爆發後,當年在北平從事地下工作的許多人,如彭真、劉仁、崔月犂等,都遭了大難。曾經當過北平市委書記的林楓也在劫難逃。
結語
至1966年文革爆發,林楓為中共效命近40年。1959年、1965年,林楓分別當選第二屆、第三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官至副國級,屬於中共黨和國家領導人之一。
但是,在1977年林楓去世後的追悼會上,他的身上蓋的是一個白布單,而不是中共黨旗。也就是說,他至死,中共竟然不承認他是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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