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一份法院文件和一位熟悉內情的消息人士透露,中國房地產開發商華南城控股有限公司(China South City Holdings,以下簡稱「華南城」)的一群債權人已經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華南城的最大國有股東深圳市特區建設發展集團賠償14億美元。

這是自2021年中國房地產行業陷入債務危機以來第一宗針對開發商的中國國有股東的此類訴訟,債權人要求根據「保兌條款」(Keepwell Provision)收回拖欠他們的款項。

保兌條款,也稱保兌協議(Keepwell Agreement),是指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簽訂的在協議規定期限內保持兌付能力和財務支持的合同。當子公司面臨資金緊張,難以獲得融資以繼續營運時,可以與母公司簽訂此類協議,以此增強股東和債券持有人的信心,使其相信子公司能夠履行財務義務並順利營運,也有助於維持原材料供應商對陷入困境的子公司的信心。

據律師稱,保兌條款雖然不是徹底的擔保,但卻是近年來中國公司在發行離岸債券時使用的一種信用增強機制。

在中國房地產行業出現前所未有的債務危機之際,離岸債權人希望收回他們的投資,針對在香港違約的中國開發商提起的法律訴訟也隨之不斷增加,此次訴訟則是其中最新的一起。

香港高等法院6月3日的一份文件顯示,已經向華南城的國有股東深圳市經濟特區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Shenzhen SEZ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Group Co., SZCDG,簡稱深圳建發集團)發出了傳票,以回應針對華南城的訴訟。

該文件顯示,由花旗銀行(Citicorp)和孖士打(Mayer Brown)律師事務所代表的該債權人集團根據一項「保兌條款」提起訴訟,要求至少14億美元的損害賠償。

孖士打是全球收入最高的國際律師事務所之一,目前旗下擁有1,800名律師。

文件稱,深圳建發集團於2022年8月9日與債權人簽訂了一份「保兌」契約,以協助華南城作為開發商履行其發行的一系列高級債券項下的還款義務。

目前,華南城已錯過了2024年2月9日到期的美元債券的本金付款1125萬美元。文件顯示,發行人後來再次違約,未能在4月份支付另外兩批債券的相關款項。

文件稱,國有股東未能履行其提供信貸支持的義務,因此,這批債權人要求深圳建發集團償還未償本金、應計利息等其它費用。

華南城的2023年年報顯示,深圳建發集團是華南城的最大股東,持股29%。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建發集團是深圳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深圳市國資委)下屬的一家國有企業,主要負責基礎設施投資建設營運、產業園區開發建設營運、區域經濟合作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及PPP項目實施等業務。

路透社2月曾報道,今年初,一群債券持有人提議,利用香港法律管轄的保兌條款起訴這家深圳國有公司,要求其支付欠款。#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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