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今天,上海10位訪民因在「亞信峰會」期間拉橫幅而同時被上海檢察院以「尋釁滋事」逮捕,後又被枉判八個月。法官說:「這是政府行為,有事找政府」。

時隔十年,其中訪民石萍在維權中含冤己離世,虞春香因失望而遠走他鄉。顏蘭英、金妹珍、謝金華、吳月芬於被迫害十周年再次聯合喊冤,控訴上海長公檢法聯手枉法,影響到她們後代今後的生活和工作。

「亞信峰會」拉橫幅10人入罪

2014年5月15日,上海訪民嚴燕文、石萍、鄭培培、虞春香、尹慧敏、吳玉芬、謝金華、金妹珍、徐佩玲、顏蘭英等10人,在上海舉行的「亞信峰會」(亞洲相互協作與信任措施會議第四次峰會)前夕,在街上拉著寫「亞信峰會成壓信瘋會,壓信訪壓信仰壓資訊,請求習近平關注人權」等內容的橫幅。數日後所有人被捕走關押,當局指控他們涉嫌「尋釁滋事」。

當年11月底,案件一審開庭,10名被告分別在數家法院裏審理。由於是同一時間開庭,證人只能參加其中一個庭審。7個多月後,案件分別在5家法院同時宣判,全部罪成,除其中1人被判處管制5個月外,其餘都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在判決書裏,公訴機關認定:「被告人徐佩玲、顏蘭英與多人結夥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破壞社會秩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

顏蘭英等人認為「尋釁滋事罪」應該是結果罪,公訴機關故意違背事實與法律起訴她們。她們質問公訴機關:我們在「甚麼地方起哄鬧事?」「鬧了甚麼事?」 「甚麼地方」的社會秩序被破壞了?造成甚麼地方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了?又造成了甚麼樣的結果?

她們還提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條規定:公、檢、法、辦案應該是互相監督,但他們卻互相關照,聯手枉法,利用權力對她們判刑,影響到她們子孫後代的生活、工作。因為公檢法的枉法,使她們幾代人要付出代價。

顏蘭英告訴大紀元記者,「我們是在上海『亞信峰會』期間各自在不同地區拉橫幅,而同時被政府冤判入獄。具體橫幅寫了甚麼我已經無法完全記得。」

 訪民維權血淚斑斑

2009年9月,顏蘭英家族5人(顏鳳英、顏桂英、顏蘭英、顏秀蘭及丈夫陳志方)因顏秀蘭、陳志方夫婦唯一女兒在上海未來路進修學院上學,在離應屆高考三個月不到的時間裏,顏秀蘭夫婦二次支付了高額學費,因而向徐匯區教育局投訴。

因此事,顏蘭英家族5人被控「集團犯罪、結夥作案、聚眾擾亂」而刑事坐牢。顏蘭英為此而維權。

上海市浦東新區金妹珍因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違法拆遷被侵權,至今維權19年仍未得到解決。她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19年來到地方和中央上訪,卻又一次次被拘留、綁架軟禁、關黑監獄等各種手段進行打壓迫害。

謝金華原擁有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機場鎮濱海三村張家宅20號的農村宅基地私房387個平方米。2005年被用欺騙、威脅等手段簽訂不平等協議,被強制用191平方米滲漏的安置房置換。之後安置房又被強行拆毀,賴以生存的15畝農田也被強徵,至今未得到一分錢的補償。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謝金華不斷向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反映自己的冤情,多次進京向中央有關部門控告上海市政府的腐敗瀆職不作為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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