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警被指涉嫌在不同時段,分別與同一名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並拍攝對方的色情照片和影片,因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罪。3人現時均已停職,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判囚16個月,餘下兩人擬不認罪。不過兩人候審期間,有被告疑曾接觸涉案少女,提出給予10萬港元換取不出庭作供。有關案件今日(16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控方指已加控2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兩名被告為姚燕武(27歲)及吳星熠(26歲),同報稱公務員。兩案原已排期今年2月及4月開審,上次提訊時,控方透露兩人涉干擾證人、妨礙司法公正,指姚燕武向事主提出,以10萬元換取不出庭指證吳星熠,而兩名被告曾就事件交談。法官最終取消原訂審期並撤銷兩人原有的保釋。

控方今指現時已加控2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該案正等候轉介往區院,故控方申請將本案押後4星期,介時將聯同妨礙司法公正案一同處理。辯方其後為兩名被告申請保釋,法官最終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並拒絕辯方的保釋申請,兩名被告須繼續還押。

吳星熠被控於2021年11月24日及2022年1月17日,在香港與或向15歲的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另被控於2021年12月25日,在香港與X非法性交,以及用手機製作包含兒童色情內容的4張圖片。吳擬不認罪,原定於2月20日開審。

姚燕武則被控於2021年9月30日,煽惑女童X,與她或向她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姚另被控於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5日之間的某3天,在荃灣大河道翠園賓館,分別兩度向X做出嚴重猥褻行為,即兩次口交,以及一次非法性交。姚擬不認罪,原定於4月23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 917、9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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