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保署批准粉嶺高球場發展用地的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13日)於高等法院續審。第三日的聆訊中,土木拓展工程署一方指出,環評報告已列出潛在古樹,反駁香港哥爾夫球會一方早前的批評不公道。聆訊暫排期7月8日再續。

申請人為香港哥爾夫球會,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擬答辯人是環保署署長,由資深大律師袁國強代表,但袁今抱恙入院求醫缺席。土木拓展工程署則被列為相關利益人士,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案件由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審理。

反駁哥爾夫球會批評環評不公

香港哥爾夫球會一方早前質疑,環評報告沒有辨識高爾夫球場內的潛在可識別的古樹,認為場內,有80棵逾百年的樹木,極有可能合資格註冊為古樹名木,從而受保護並嚴禁移除。

鮑進龍今反駁,土木拓展工程署與香港哥爾夫球會,就調查樹木及分類具有不同準則,對古樹詮釋方法不同。他解釋,列入古樹名木首兩項準則,為大樹及珍貴或稀有樹木品種,環評採用較粗略的量度方法,大樹要有至少1.3米高。

他又表示,環評報告已經提到,球場內80棵符合大樹及珍貴或稀有樹木品種的樹木,屬潛在古樹名木,要綜合調查分類,故指環評報告未有處理潛在古樹事宜的說法,並不正確。雖然球會與署方調查的手法和時間點不同,但認為環評仍能達致合理評估和決定。對於署方調查古樹的方式被批評,他亦感到不公平。

鮑進龍又指出,動工分區中調查所得有24棵大樹,將會保留11棵,移植2棵,移除餘下11棵。至於46棵屬珍貴或稀有樹木品種的樹木,會保留14棵,移植32棵。

另一方面,球會一方早前質疑在高球場建屋,牴觸「北部都會區」規劃,鮑進龍稱,「北部都會區」發展文件沒有涵蓋高球場,法庭不用考慮。他並認為本案僅爭議環評報告是否合規,並不涉宏觀的土地政策。

鮑進龍指出,高球場至今未被古諮會列為法定古蹟,亦未知道會否獲得古諮會評級,無法斷定在球場建屋對文化歷史的影響。

案件編號:HCAL1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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