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名男女涉嫌因近50萬人民幣金錢糾紛而在赤柱監獄外,將一名女子強擄上客貨車。警方其後截停涉案客貨車救回被擄女子。4名涉案人今(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作為交替控罪非法禁錮罪、普通襲擊及危駕罪等,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鄭明斌裁定押後至5月23日判刑,期間3人須還押,案發時16歲女被告獲准保釋。

4名被告依次為劉國基(37歲,裝修工人)、戴天浩(30歲,裝修工人)、蘇蔚天(17歲,侍應)及余頌恩(女,16歲,職業訓練局課程學生)。他們承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控罪指他們在2022年1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禁錮金嘉裕。劉國基再承認同日危駕一輛輕型貨車;而蘇蔚天則承認同日在赤柱近東頭灣道47號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襲擊張志基及謝偉康。

案情指,劉國基指控女子金嘉裕騙他50萬元人民幣。案發當日上午10時許,當事主搭小巴前往赤柱監獄探望男友,期間被告戴天浩及蘇蔚天叫事主落車,並於香港懲教學院外的52線小巴站,商討上述50萬元人民幣的事宜,唯雙方未能達成協議。

劉國基駕駛輕型貨車抵達,戴天浩及蘇蔚天,連同從輕型貨車落車的余頌恩,合力把金嘉裕拖上輕型貨車。 兩名懲教助理見狀阻止不果,最終貨車被警員截停並救回事主。

辯方求情指,案件源於事主介紹銀行戶口,直接或間接令劉國基50萬元人民幣被凍結,其中有30萬元是次被告戴天浩努力工作存下的積蓄,本用作注資加入劉國基的銷售平台生意。戴天浩突失積蓄,徬徨無助,想找事主商討。本來沒有想過要將她強擄上車。但在商討期間,對方表明不會負責,在衝動下愚蠢干犯本案,事件是由「不幸及巧合演變而成」,被告並非有預謀挑戰法律,同時現感到後悔。

鄭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3日判刑,並為劉國基及戴天浩索取背景報告,蘇蔚天則索取感化、更新、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余頌恩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DCCC 7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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