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關注福州訪民葉鐘在拘留期間死亡案,福清異見人士何宗旺被警方帶走後被控襲警,案件於4月22日公開宣判,何宗旺被判刑一年三個月。
福清市法院開庭宣判何宗旺案和十天前何宗旺案開庭一樣,在官方的嚴控下,沒有一個訪民能進法庭旁聽。何宗旺的代理律師告訴福清訪民陳光該案的判決結果:「何宗旺被判決一年三個月。」
此前,案件檢察官建議量刑11個月,何宗旺卻遭判15個月。陳光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法官的)良心大大壞了,太狠了,何被判一年三個月,比量刑還重。」
福建訪民對何宗旺案十分關注,由於該案4月12日開庭時警方大搜捕前往旁聽者,這次大家有了上次的教訓,有人提前一天出門但還是遭警方圍堵。
據知情人士透露,福州訪民勇珩準備提前一天出門去參加何宗旺案的旁聽,4月21日下午,有兩人一直守在他家門口不讓他出門。那兩人不是警察,勇珩認為他沒有執法權,於是出門坐地鐵,那兩人就尾隨他也去坐地鐵,勇珩改道到閩侯,那兩人也跟到閩侯。最終,勇珩還是沒能到福清法庭。
4月21日晚上9點多,福清訪民李妹妹的家也來了一群政府派來的人員蹲守在她家門口。22日李妹妹要出門買菜,她女兒要去醫院看診,兩人都遭到攔阻,後來經過不斷報警,警察來了,那些人才溜走。
福州三坊七巷居民鄭依光與張紅22日早上8點多到福清清昌大道99號路口時,被一群背著衝鋒槍的特警包圍起來,要查他們的身份證。張紅要求警方說明查身份證的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並要警察先出示警官證。其中一位看似現場指揮者的特警把他們帶上特警車,送到公安局。
在公安局裏,鄭依光與張紅對警方說:「『我們沒犯法,憑甚麼把我們帶到公安局?不讓我們走,這不就是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嗎?』 該警兇惡地說:『現在在這裏沒有甚麼法不法的,不許你們走就是不許你們走!你們不要在這裏講這法那法的,哪裏有那麼多的法?』鄭依光和張紅隨後被押上警車送到福清音西派出所。
福建異見人士趙翔(化名)對大紀元記者表示,「福清市檢察院2024年3月14日作出的量刑建議書,建議對何宗旺襲警罪判有期徒刑11個月,而福清法院給何宗旺判15個月的刑罰依據是甚麼?這恐怕就是不讓旁聽的原因。」
「另外,4月16日,福清法院給何宗旺的代理律師打電話,說何宗旺要見律師,4月17日,律師去見何宗旺,官方要何宗旺認罪,但何宗旺和律師說不認罪,如果枉判,他會繼續上訴。對何宗旺不認罪,是不是以加重處罰判決來顯示官方權威,這在中國已經是潛規則了。」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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