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控告天利行書局、商務印書館、聯合出版及天利行的總經理,就出售中小學教科書的事宜合謀定價、圍標及瓜分市場,要求法庭頒令宣布被告違反「第一行為守則」,除對被告施加罰款外,同時取消該名被告人士的董事資格。案件今日(15日)高等法院開審。

本案原告為競委會,4名答辯人分別是天利行書局有限公司、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聯合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天利行的總經理許超明。

競委會一方的開案陳詞指,教科書書商於2011年舉行的零售業商會會議中,時任主席許超明建議業界協議將給予顧客的折扣定於不多於一成,又呼籲會員將教科書訂單的折扣水平降低至最多12%。

競委會指眾被告的合謀協議在2015年《競爭條例》生效後仍繼續,天利行等書局仍然按照協議行事,提供相同折扣予多間天主教學校,協議一直無終止;直至2017年,許超明等人得悉被查後,更改了一向給予學校的7%折扣,競委會一方相信並非巧合下發生。

代表商務及聯合的答辯方指,如只是會議上有人單方面提出折扣數字,而對方沒有回應,便不構成協議。答辯方又質疑,競委會欠缺出版商的證供,亦沒有對其他零售業商會持分者作出指控。

案件編號:CTEA 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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