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今(22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4間公司及3人展開法律程序,是首宗濫用政府疫情下推出的資助計劃的競爭法合謀案件。
競委會懷疑,他們申請防疫抗疫基金下的遙距營商計劃(D-Biz)時,在189份申請中掩護式投標,獲批政府資助共約1,300萬元,涉違反《競爭條例》。
涉案的4間公司分別是Multisoft Limited及其母公司數科集團控股有限公司(Multisoft)、大碼頭企業有限公司及貴族護老院有限公司(BP/Noble)、KWEK Studio Limited(KWEK)和逸盈行。3人分別是逸盈行的歐陽潔義,逸盈及BPNoble代表樊承志,及KWEK董事兼股東鄧威俊。
遙距營商計劃是疫情期間,政府支援本地企業採用資訊科技繼續營運的計劃。案情指,他們在2020年5月至前年9月違反《競爭條例》。競委會調查組主管黃錦鴻表示,生產力促進局在2020年6月轉介數宗關於D-Biz的投訴予競委會,競委會篩選及分析近1.4萬份申請,發現一連串不尋常的投標跡象。例如BP/Noble、KWEK 及逸盈提交的報價用字及格式幾乎相同;不同公司提交的文件出現相同的簽署等等。
競委會信納存在「合理因由懷疑」有違反競爭守則的情況,因此將個案提升至調查階段,並行使《競爭條例》下的強制調查權力,以取得文件和資料、會見有關人士及根據手令搜查涉案業務實體的處所。
調查發現,Multisoft及KWEK在一批涉案的D-Biz申請中提交掩護式標書,確保BP/Noble或逸盈中標。BP/Noble及逸盈在另一批涉案的申請中,互相提交掩護式標書,從而在各自客人的招標中中標。該四間業務實體在合共189份D-Biz申請中互相競投,獲批的政府資助額合共約1,300萬。
競委會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涉從事掩護式投標等行為,或構成合謀定價、編配顧客、圍標及/或分享影響競爭的敏感資料,屬嚴重反競爭行為,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正向審裁處申請數項命令,包括對違例者罰款、取消鄧威俊的董事資格、收取競委會的調查費用及訟費,及各業務實體須推行審裁處認為合適的有效合規計劃。
涉案的其中一間公司BP/Noble已同意承認法律責任,並已按照競委會的 《為從事合謀行為之業務實體而設的合作及和解政策》,與競委會訂立合作協議。
另外,競委會調查期間亦發現,某些人士或干犯偽造文書,及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文件或資料等刑事罪行,已轉交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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