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居民獲安排上樓取回個人物品。(余鋼/大紀元)
大廈居民獲安排上樓取回個人物品。(余鋼/大紀元)

佐敦道華豐大廈發生三級火造成5死多人傷,該大廈今日仍未解封。警方在大廈外設置登記站,供大廈居民登記及安排他們上樓取回個人物品。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華豐大廈有11個樓層的防煙門出現損壞,而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並未持有有效年檢證書。

消防處指,火災後調查發現,華豐大廈於地下、1樓、2樓、3樓、5樓、7樓、10樓、11樓、12樓、15樓及16樓的防煙門均有損壞。

處方透露,2021年12月3日,消防人員曾到華豐大廈進行投訴巡查,發現大廈內有27道防煙門因損壞而未能緊閉,人員就相關的防煙門損壞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1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

2023年7月26日,消防人員再到華豐大廈進行投訴巡查,發現大廈2字樓有1道防煙門因損壞而未能緊閉,並就相關的防煙門損壞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1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消防指,上述兩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均已遵辦。

今年2月9日,消防安全總區人員再到華豐大廈進行巡查,為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作出檢視,其間並沒有發現火警危險;當時亦沒有為所有消防裝置及設備的年檢記錄作出詳細調查。至於華豐大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最近一次完成年檢日期為2022年9月21日。

消防處表示,就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並未持有有效的年檢證書,處方仍在進行有關調查,如發現有違規便會執法。

62%「消防安全指示」未獲遵辦

另外,截至上月底,消防處及屋宇署合共巡查了1.09萬幢舊式綜合用途樓宇,消防處向其中1.04萬幢目標樓宇的業主及佔用人發出了超過29萬張「消防安全指示」,當中有超過11萬張「指示」已獲遵辦或撤銷,即有62%指示沒有遵辦。

屋宇署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截至2023年底,全港現時有9,578幢樓宇未有遵從「消防安全指示」,油尖旺區佔最多,有1,843幢;其次是深水埗區、中西區和九龍城區,分別有1,267、1,076及1,020幢。

屋宇署透露,今次發生火災的華豐大廈樓齡達60年,消防處和屋宇署曾於2008年到大廈進行聯合巡查後,向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涉事大廈提升至切合現代要求的防火保障,包括更換防火門、以耐火物料圍封非緊急設施及提供符合耐火能力的固定窗等。

其後,大廈法團於2011年表示已經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的樓宇維修資助計劃,並向屋宇署申請延期至2012年。法團先後於2015年及2020年聘任顧問公司處理有關指示,屋宇署亦曾與法團跟進並發出勸喻信,但至今仍未遵辦指示。

去年4月,法團通知屋宇署已委任註冊檢驗人員,該註冊檢驗人員去年5月向屋宇署提交訂明檢驗報告。報告當中建議修葺工程亦涵蓋「消防安全指示」要求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屋宇署已向法團發出警告信,敦促儘快展開改善工程,並會在有需要時考慮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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