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豐大廈上周三(10日)三級火造成5死40傷,傳媒揭發大廈16年來未有遵辦消防安全等指令。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華豐大廈上周三(10日)三級火造成5死40傷,傳媒揭發大廈16年來未有遵辦消防安全等指令。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油麻地佐敦道華豐大廈上周三(10日)的三級火,造成5死40人傷,傳媒揭發大廈法團多年來未有遵辦當局發出指示命令,改善消防設施和驗樓等。特首李家超今早(1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回應部門有否失職及未盡責執法,他預告當局將提出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草案料於2至3個月內完成,今年內將建議提交立法會。

李家超提到,本港老舊大廈較多,當局因應資源有限,需訂優次處理,已要求各部門檢視程序,包括要求消防處和屋宇署增加執法效能,縮短採取措施時間。他又補充說,有單位在接到加強消防設施或改善樓宇結構指示後長期未執行,認為要加強執法和增加罰則。他表示今次修例將賦權當局在大廈未有遵從消防指示時先進場施工,然後向業主追收費用及罰款。

李家超說,有單位在接到加強消防設施或改善樓宇結構指示後長期未執行,認為要加強執法和增加罰則。(蔡文昕/大紀元)
李家超說,有單位在接到加強消防設施或改善樓宇結構指示後長期未執行,認為要加強執法和增加罰則。(蔡文昕/大紀元)

華豐大廈共有35間持牌賓館,有不少住宅單位以劏房形式出租。李家超重申,維修是業主的責任,對於華豐大廈法團主席指未有進行大維修,是因為顧問公司報價過高,與當局相差甚遠,更形容有法團管委會委員「想搵食」,李家超指如涉違法行為,可向執法部門舉報,稱如有人欲從中取利是「社會不容」,市建局亦對工程費有較公平的判斷。

市建局表示,華豐大廈分別於2021年及2022年獲批「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已於2021年10月已完成驗樓,惟法團及大維修顧問未有向市建局呈交最終版標書,限期已推遲至今年8月。後者則於去年9月業主大會已通過挑選工程顧問,惟法團一直未簽約,法團今年2月底申請將招標延期9個月,以召開業主大會重新揀選。有管委會其他成員表示,來自賓館的委員維護賓館利益,反對所有涉錢的議案。

李家超預告今年內修例,讓官方有權先向未遵令大廈進行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消防處圖片)
李家超預告今年內修例,讓官方有權先向未遵令大廈進行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消防處圖片)

香港測量師學會昨日在新聞稿中,建議賦權消防處和屋宇署先為未遵令的樓宇先代辦相關工程,再向業主追收費用等,優先巡查類似華豐大廈的舊式商住大廈。學會同時建議成立「樓宇維修局」及規定業主立案法團設立維修儲備金,以更靈活地安排維修工程並為未來的樓宇保養或大型維修工程做好預算規劃。

學會又促請當局檢討賓館發牌制度,除考慮個別單位樓宇和消防安全標準及整棟樓宇逃生人數外,亦應評估整體大廈狀況如維修、僭建及有否未遵辦命令等制定相關條款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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