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47日審訊。控方證人兼認罪被告、「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第4日作供,形容「攬炒巴」劉祖廸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擔當發起人和精神領袖的重要角色;又透露在第3次登報眾籌當中,Mark Simon曾借出美國銀行戶口收款。

控方今日繼續就2019年7月「英國眾籌登報計劃」盤問李宇軒,並展示由李製作的登報計劃收支報表。李供稱,該計劃最終籌得約30.8萬英鎊,並由前《蘋果日報》專欄作家「Jack Henry Hazlewood Gofundme fundraiser」轉帳給李。而當時籌眾平台「GoFundMe」曾顯示籌得31.9萬英鎊,平台稱因為技術問題或信用卡問題,導致金額有差異。

控方指其中一個報章廣告顯示「Stand with Hong Kong」及「Sign the petition(簽署聯署)」。李宇軒供稱,「攬炒巴」劉祖迪當時希望將登報廣告轉換成為實質的政治行動,所以想讓英國選民聯署去信相應選區的國會議員,要求議員作出行動。

李承認自己屬於「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重光團隊)」的一部份,他形容該倡議組織由一班國際上的香港人和關心香港的人士於「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期間成立,爭取香港的自由民主,成員包括他本人及「攬炒巴」等。

李續指,由於在「G20峰會登報行動」中,有日本報館不接受匿名刊登廣告,所以當時以「香港眾志」作為登報人。隨後,登報計劃成員想找一個統一、大家都覺得舒服可接受的機構負責「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的廣告。最終,他們在Telegram群組上討論及投票選出「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 Kong」這個機構名稱,所以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所有廣告均以此名義刊登,隨後該組織涵蓋範圍更廣。

李供稱,大約於2019年8月至9月期間,他們曾在香港舉辦一個「登報廣告」報紙展覽,因為很多香港人都未曾看過相關外國報章的實體報紙廣告。李當時曾於展覽擔任一日義工,負責介紹和看管場地。李又指,同案另一被告陳梓華或陳透過《蘋果日報》,曾經資助一筆3萬或4萬元的款項,協助舉辦報紙展。

在控方盤問之下,李宇軒形容「攬炒巴」劉祖廸在「中英聯合聲明登報行動」中擔當發起人和精神領袖的重要角色,又指劉在「連登討論區」擁有號召力和大量支持者,其帖文能引起很多迴響。

第3次眾籌登報

李供稱Mark Simon借出美國戶口收款

關於2019年8月的第3次眾籌登報行動「G攬」,刊登報章包括《紐約時報》、《衛報》、《泰晤士報》、《倫敦旗幟晚報》、《環球郵報》、《世界報》、《法蘭克福匯報》等。李形容運作與「G20峰會登報」行動相似,由李負責眾籌和墊支,而「攬炒巴」則在連登發帖宣傳。

李供稱,第3次眾籌貨幣為美金,由於最後籌得180萬美金,數目龐大或被懷疑洗黑錢,並非一般戶口可處理,所以要找一些在美國擁有戶口的有錢人幫助。最終,陳梓華及陳一方的人協助聯絡Mark Simon請求他借出戶口,眾籌平台將款項存入Mark Simon的銀行戶口,再轉至 「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戶口。

控方展示從李宇軒手提電腦搜出的「G攬」行動收支列表,顯示眾籌收入為180萬美金,總支出為730萬元,當中 630 萬港幣為廣告費。李供稱,陳梓華一方亦有為今次登報行動墊支約350萬港元。

另外,李憶述於2019年8月至9月首次與Mark Simon會面,當時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訪港,陳梓華安排李、Rick Scott、美國領事館職員 Alan Brinker 會面,當時Mark Simon亦在場。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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