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第48日審訊。控方證人兼認罪被告、「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第5日作供,稱《日經新聞》職員曾向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發電郵,要求她支付登報費用;費用原先由陳梓華一方在加拿大匯款,但因時差問題未能趕上,最終由李先墊支該147萬港元費用。
控方今日繼續就2019年8月第3次眾籌登報行動「G20 X 攬炒團隊」盤問李宇軒,財務文件顯示該次眾籌獲得180萬美元。李宇軒供稱,當年9月曾發電郵予眾籌平台「Go Fund Me」職員Kelsey,表示要修改提取資金人士的名稱,因為當時要找美國「有錢人」借出銀行戶口代為收款,避免有「洗黑錢」嫌疑,但首名「有錢人」收不到款項,所以需要換人。
另一同案被告陳梓華當時表示會想辦法,最終提供了「Mark H Simon」的美國地址和美國滙豐銀行戶口號碼,聲稱他是收款公司的「義工」。李宇軒供稱,當時沒有深究過戶口持有人的身份,覺得能夠順利將錢移動該銀行戶口便可以。
另外,控方指2019年8月的登報費用約633萬元,李宇軒再供稱陳梓華一方和李分別墊支約350萬元和270萬元。隨後,控方展示西班牙《世界報》登報收據,顯示登報費是1.85萬歐元。李供稱費用由陳梓華一方墊支。控方指,加拿大銀行Meridian Credit Union的匯款收據顯示,登報費由「Lais Hotel」支付。根據早前控方的開案陳詞,「Lais Hotel」是黎智英名下的加拿大公司。
《日經》職員曾要求周庭付登報費
控方再展示2019年8月14日《日經新聞》傳送給李宇軒和周庭的電郵,要求周在限期前支付款項。李翌日回覆《日經新聞》表示將會接手支付登報費,又指因為事件敏感,希望匿名處理,其個人資料只涉及會計、聯絡和付款時使用,希望《日經新聞》不要向任何人發放其個人資料,並附上付費收據,涉及2,040萬日圓。
李宇軒供稱,原本由陳梓華向《日經新聞》支付登報費,但加拿大和日本有時差,加拿大的匯款未能在刊登廣告前轉賬到日本,所以李支付約147萬港元予《日經新聞》,《日經新聞》收到款項後回覆稱可刊登廣告。
隨後,控方展示第3次登報期間,即2019年8月19至31日期間在英國登報紙廣告的收據,包括《金融城早報》、《泰晤士報》、《衛報》、《The Week》及《經濟學人》,費用合共12萬英鎊,李宇軒在庭上確認。
瑞典《每日工業報》和《每日新聞報》登報費用,合共16.4萬元克朗;南韓《京鄉新聞》登報費用是2,200萬韓圜。李宇軒供稱,加拿大《環球郵報》約13萬元加拿大幣的登報費由他墊支。
另外,控方問及「G攬」剩餘的69.8萬美金資金用在哪裏,李宇軒回應稱,用在全球各地有關支持香港自由民主的活動,屬「重光團隊」的行動。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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