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自2021年1月推出BNO簽證計劃至今,已經有近20萬香港人申請移居英國。英國政府上周四(14日)進一步放寬多項BNO簽證移居限制,包括允許簽證「主申請人」的成年受養親屬,可在「主申請人」到達英國後申請簽證,即取消成年受養人須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簽證的規定。

英國內政部上周四發表最新《解釋備忘錄》文件,其中針對BNO簽證提出6項修訂。第一,如果簽證持有人之前曾經申請移除「不得領取公共經濟援助」的限制,於申請簽證續期時,如果仍然符合有關條件,即可以將有關狀況延續至新批核的續期簽證。不過,如果之前沒有申請移除相關限制,簽證持有人並不會因為申請簽證續期而自動獲移除限制。

第二,當簽證持有人申請30個月續期簽證時,政府人員可於現有簽證有效期上疊加28日,以確保申請人能夠完成入籍所要求的5年有效居住期,而不需要再作任何短期簽證申請。

第三,持有BNO及英國公民國籍人士的家庭成員可以申請BNO簽證。

第四,當BNO簽證持有人的成年受養人情況有變更,例如他們不能夠繼續獨立生活,將容許成年受養人在BNO簽證持有人已經抵達英國之後,再申請BNO簽證。以往的做法是,成年受養人須與「主申請人」同時申請BNO簽證。

第五,基於BNO簽證申請人的伴侶受養人和成年受養親屬將來可以再申請BNO簽證,所以取消伴侶和成年受養親屬居留許可截止日期須與「主申請人」相同的要求,政府人員在批核的時候,可對有關家庭成員批出完整簽證期。

第六,容許正在英國申請庇護而處於「移民保釋」(immigration bail)期間的人士,可以申請BNO簽證。

英國港人組織「The Hong Kong Scots」創辦人、前葵青區議員郭子健在回應傳媒查詢時指出,有些香港人起初於申請BNO簽證時選擇30個月期簽證,但過早申請簽證續期,導致在兩次簽證完成後仍未能滿足5年入籍要求;相反,亦有人忘記申請簽證續期,導致「逾期居留」。所以,今次公布的新安排延長寬限期,讓BNO續簽者有更充裕時間作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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