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灣樂翠臺億元大維修爭議出現重大進展,業主不滿未公開工程合約及造價過高,早前成功入稟土地審裁處頒令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在席小業主由昨(12日)晚起登記入場後一度遭阻延,直至今(13日)凌晨起表決,以逾3萬業權份數即約99%,通過即時終止及暫停大維修承辦商的工程合約,並撤換現屆大廈管理委員會所有委員,即時選出連主席在內11人接任。
晚上11時宣布流會惹不滿
昨晚大會分為周年大會及特別業主大會兩部份,分別於7時半和8時半舉行。大批居民昨午在北角街坊會陳樹棠大會堂外掛隊等候,有約600人出席,不少人都是長者。有下午4時許已到場等候的91歲女業主批評法團安排欠佳,讓自己呆等4小時,直至晚上近9時,業主終於獲安排登記,陸續入場。
此外,曾任廉署前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晚上8時許到場,據報他已是第二次就有關事宜開會,應邀到場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如終止大維修工程所涉及的賠償問題等善後事宜,但現場居民質疑其非法團律師卻到場的理據。
不過會議延至晚上10時才開始,有人上台講解終止維修合約的後果。約一小時後法團主席瞿偉忠宣布延會,指場地時限已到及保安需放工。不過民政處代表阻止,指主席無權單方面決定,在場居民決定繼續會議,主席與管委會成員則由警員護送離場,無回應傳媒提問。
法團稱可申資助 市建局:不合資格
樓齡38年的樂翠臺,管委會去年6月在未收到強制驗樓令下,通過總值1.07億元的大維修方案,惟估價比市建局高逾3千萬元,即約57%,每戶須付10萬元,當時法團稱可申請市建局資助。不過局方曾六度去信法團指造價過高,指他們與顧問公司造價評估僅分別為約6,800萬及約8,500萬元,又稱屋苑樓齡未足40年,不合資格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有業主質疑被誤導投票。
相關工程公司已於去年9月開始搭棚,翌月服務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請辭,指法團未能提供工程資料,屋苑財政亦不足以支付工程費。早前有業主收集5%業主聯署,要求舉行業主大會推翻結果,惟管委會沒應要求召開,有業主今年1月入稟土地審裁處,獲頒令需於3月14日前舉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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