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關撕書事件,反映中國當局對香港教育強烈不滿,認為香港近年來已經「刮骨療毒」的左傾教育仍有廣闊改進空間。將來23條立法後,煽動罪的罰則將大大提高。教育界必須思考如何開展既要左傾、又要安全的教育。

以歷史科為例,整部中國近代史其實滿布地雷。舊香港由於崇尚自由、包容和批判思維,這些地雷是很好的學習和反思內容,然而新香港以消弭黑暴、防止顛覆國家政權和勾結外國勢力為核心價值,中國近代史很多我們習以為常的內容,我們必須問一句:還能教嗎?

以下為諸君略舉數例,以資說明。

一、顛覆國家政權:簡單講,中國近代史中所教授的「革命」,目的都是顛覆國家政權。孫中山成立興中會、同盟會,然後進行十次革命,第十次即辛亥革命推翻大清,是為顛覆大清政權;民國成立後,孫氏先有二次革命,再有護國運動、護法運動,在合法的北京民國政府之外,在廣州另立非法的廣州國民政府,是為顛覆民國政權。

中國共產黨也不遑多讓。如果學生在歷史課發問「1931年中共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有自己的國旗國徽,發行貨幣,還向所轄領土徵稅。當時南京國民政府是中國的合法政權,那麼中共政權是否分裂顛覆的非法政權?」教師應該怎樣回答?

如果答案是「當時政權腐敗,人民起來推翻,不算顛覆」,這是否意味著只要能證明政權腐敗,人民便可隨時起來推翻?這算不算借歷史進行煽動?

二、勾結外國勢力。例如留學日本的知識份子如陳獨秀、李大釗受馬列主義啟蒙,回國後成立中國共產黨。然而,當進入實際操作時,單靠中國人自己難以興邦,所以孫中山需要搞聯俄容共,中共建國後也要搞一邊倒,向蘇聯靠攏。在課堂上如果有學生問「為甚麼他們要勾結外國勢力?孫中山勾結蘇俄,若發生在今天,國安法和23條會如何治罪?」,教師又應該如何回答?

換言之,按照新香港的觀點,學生要學的中國近代史,其實充斥著國安法所規管的四項罪行,即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勢力,也充斥着23條所規管的種種罪行,例如判國、煽動、損壞基礎設施等。

如何可以讓中學師生上課時免於恐懼?

所以,還是考評局聰明:雖然政治史仍是文憑試歷史科中國和香港史課程範圍,但自2021年起基本上已不就政治史擬題,以免誤中地雷。

這種地雷和「毒草」,其實避無可避。例如1989年6月4日的《文匯報》,頭版標題是《建國四十周年,京華竟現大慘劇,軍警亂槍掃射強進天安門廣場,首都數百民眾血染十里長街》。如此「喪心病狂」、惡毒誣蔑黨中央的報紙,市民若收藏之,是否也要像擁有《蘋果日報》般需要作出「合理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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