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反外國干預法》下被起訴的第一人、華人社團僑領楊怡生(Di Sanh Duong)被判兩年零九個月的監禁,成為澳洲第一個因觸犯外國干涉法被判有罪的人。楊怡生必須服滿12個月的刑期。
去年12月19日,維州地方法庭經過數天的審議並聽取了兩周多的證據後,陪審團裁定,楊怡生試圖秘密影響前聯邦部長塔吉(Alan Tudge)以推進中共目標的罪名成立。
68歲的越南華裔楊怡生於2020年11月被控「準備實施外國干預罪」。
這一指控涉及2020年6月在楊怡生的安排下,塔吉代表墨爾本醫院接受了37,450澳元的疫情捐款,這筆捐款是楊怡生作為大洋洲華人組織聯合會主席籌集的。
2020年6月,塔吉的辦公室組織了一次媒體見面會,在醫院移交了一張募捐款的支票。
檢察官說,楊怡生作為一名華人社區領袖是擔任中共統戰部代理人的理想目標。
楊怡生不認罪,並否認所有關於外國干涉的指控。
他的律師稱,募集資金是為了在疫情期間幫助前線醫護人員,並打擊反華情緒。
然而,陪審團不同意這一說法,並於去年12月判定罪名成立。
梅登(Richard Maidment)法官認為監禁是唯一適當的判決,因此於周四判處楊怡生兩年零九個月的監禁。
楊怡生必須服滿12個月的刑期才可能被釋放。
在整個訴訟過程中一直處於保釋狀態的楊怡生,在庭上得知自己將被立即送往監獄時哭了起來,並拿起了紙巾。
梅登法官表示,楊怡生「利用」自己的良好聲譽向善意的社區成員募集捐款,而這些社區成員並沒有意識到向醫院捐贈禮物背後的真正動機。
梅登法官說,他選擇一名內閣部長作為其犯罪意圖的對象,構成了 「本質上嚴重犯罪的例子」。
儘管這位68歲的老人年事已高、身體欠佳,而且入獄期間會對他的妻子和八歲的兒子造成影響,但梅登法官認為監禁是唯一的選擇。
他說:「除了監禁,我認為沒有其它合適的判決。」
法官說,他利用 「自己沒有犯罪前科、在社區中的良好聲譽以及自由黨黨員的身份來實施犯罪」。
澳廣報道說,梅登法官認為楊怡生與中共沒有直接關係,而是想 「代表」該黨行事。
在對楊怡生的審判中,大部份證據都是在非公開法庭上聽取的,其中包括澳洲情報人員的證詞。
法庭獲悉,楊怡生被拘捕時正在與中共情報人員交流,並獲得了中共邀請,出席2019年中共國成立70周年的慶典。
楊怡生的大律師David Carolan說,他的當事人實際上已經 「退出了公眾生活」,在審判後退出了自由黨和其它社區團體。
楊怡生有一個八歲的兒子。在被告席上,楊怡生表情冷漠,在被押送到牢房前與妻子進行了簡短的交談,在監管人員押送下走出法庭。
就在楊怡生被判入獄的前一天,澳洲情報安全局長(ASIO)披露,一名澳洲前議員被外國間諜組織招募。
梅登法官注意到了這一消息,但他明確表示,自己事先並未接到任何關於這些報道的警告。
他說:「我明確表示,我的判決沒有受到媒體任何報道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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