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男子與向他租車的的士司機發生糾紛,其後在網上公開司機的香港身份證副本,該31歲男子昨日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公署指,事主是一名的士司機,其於2023年9月起向被捕人租用的士,並將其香港身份證副本交予被捕人士作身份認證。至2023年11月,雙方同意終止租賃安排,但事後事主及被捕人士發生糾紛。2023年12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平台的一個公開群組發布了一條對事主作出指控的帖文,並附上一張略去部份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昨日在新界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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