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屋懲教所一名18歲還押男犯懷疑被多名懲教署職員和囚犯襲擊,導致肛門撕裂及直腸受傷,案件19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曾被羈押在壁屋懲教所的「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和「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近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事件屬冰山一角,獄中還有更多暴力虐待事件。「賢學思政」前秘書長陳枳森則憶述,懲教署職員經常在一間沒有閉路電視的房間內執行私刑,他曾在總主任巡視院所時舉手投訴也不獲跟進。

現時身在英國尋求政治庇護的鍾翰林1月18日撰文指,懲教職員會挑選一些囚犯擔任「B仔」,負責處理囚犯事宜,包括分配日常清潔打掃、房間調配、教導新人,並獲得一些特權。例如,每個新人需要向「B仔」交出一定數量的日用品或零食。

鍾憶述有一名在壁屋懲教所還押的青少年政治犯,由於被「B仔」認為不夠醒目,其後被不斷施暴,最終演變成性虐待。該少年犯被「B仔」及南亞裔囚友多次脅迫為他們口交直至射精,若有不從將會受到更多的暴力對待。事件快速傳遍壁屋,但懲教職員毫無反應。

某天,鍾更在探訪室與被虐的政治犯碰面,並看見其中兩名施暴者在他的左右兩側。當時,鍾曾經明確詢問他有否任何事情發生,並向他表示我有能力為其解決相關問題,未待他回應,旁邊的兩名施暴者便以威迫的語氣向他表示:「講啦,有冇人蝦你啊?」最終,他以一個驚恐的表情看著鍾說「沒有」。

鍾指出,由於少年犯大多是初次入獄,難免會因恐慌而手忙腳亂,「B仔」大多會口頭辱罵,若然仍然未有改善,接踵而來的就是肉體打擊,做法獲懲教人員知悉並默許。如果囚犯向懲教職員或經親友投訴,懲教職員都會將投訴告知「B仔」,最後投訴人會接受更嚴重的施暴。

王逸戰:有囚友被強姦肛交

王逸戰19日亦在網上發文,指鍾所提及的性侵事件並非孤例。王憶述於2021年冬天,有一名15歲的少年犯囚友被另外一名少年犯用冬青膏搽龜頭,以牙刷捅肛門,甚至強姦非法肛交,那名15歲的少年在威逼下,不敢將此事告訴家屬,直到他不斷屙血送醫,懲教職員才報警處理,至今仍無傳媒報道。

王表示,基於他的政治犯的身份,懲教職員不會對他使用肢體暴力,但會體罰或以言語侮辱,例如他曾被要求做1,000次深蹲,其後數天雙腳失去知覺,寸步難行;壁屋保安組某位有染頭髮的職員,每次見到都會「問候家人」以及稱呼王為「曱甴」。

王透露,壁屋懲教所內有一間房專門用於施暴,房間窗戶被遮蓋,裏面沒有閉路電視,在房間內少年犯會被要求蹲著行路、被懲教職員以暴力襲擊,例如「食雞翼」(以手踭鋤向背脊)、「爪板」(以鐵尺打手掌或腳掌)。

王提及「B仔」基本上能夠為所欲為,就算毆打其他少年犯,懲教職員也會隻眼開隻眼閉;「B仔」甚至會充當「黑手套」,做一些職員不方便做的事情。王曾見過有「B仔」以遊戲之名,強逼其他少年犯做一些極具侮辱性的行為,例如命令其他人將水杯放在地上,並且跪在地上扮狗喝水;有少年犯被套上垃圾桶,在看不到四周的情況被「B仔」要求避開拳打腳踢。

陳枳森向總主任投訴懲教職員行私刑不獲跟進

陳枳森20日在社交媒體寫文憶述,他曾經和一位囚友因為髮型問題被召到「值日主任辦公室」門外罰站,其後囚友先被召見並要「蹲著進去」,不久後房間內便傳出職員大聲辱罵以及囚友的痛呼聲,央求不要再打。其後,懲教署職員再命令陳蹲著進去,進去後一位姓王的值日主任第一句便問陳「要邊把?」面前是不同材質的間尺、鐵尺、木尺、還有兩把用膠紙紮成的膠尺。

陳反問為何要作出選擇,王回應稱「唔找身子就找日子囉!」,意思是「不被打就要被關進水飯房為懲罰」。其後,王更命令陳蹲著約45分鐘,期間感到雙腿發麻外,更要不斷受到房間內的職員冷言冷語,因政治犯的身份而被辱罵「一日曱甴一世都係曱甴」、「今日唔抓你,下次一定抓你」等。

隨後,懲教職員再召回之前那位囚友進去,接著傳出一輪慘叫痛哭聲,職員帶著那位囚友走出來對陳說「身子佢代你找咗啦!」最終,陳被鎖進「水飯房」5日,期間雙腿一直顫抖。

陳指出,壁屋懲教所內的「值日主任辦公室」俗稱「三守房」,沒有閉路電視監控,被指有紀律問題的少年犯會被帶到門外罰站半個小時至數小時不等。裏面除是職員的房間,更是職員對少年犯的「私刑房」。

從「水飯房」出來後,陳枳森曾在總主任巡視院所時,舉手投訴被姓王值日主任以暴力和不人道的方式對待,但遭總主任身後的懲教署職員以惡劣態度辱罵「邊個俾你舉手啊?」等。最終那位總主任只是默默走過,對此視而不見。

陳枳森批評,體制上的腐敗並不單單來自一少攝所謂的「害群之馬」或者獨立事件,而是由上而下發生,高級職員默許下級職員濫暴,他們全部都是加害者。

懲教員縱「B仔」行私刑

關於懲教署職員揀選部份囚犯擔任「B仔」協助管理囚室,陳形容「B仔」的權力等同半個懲教職員,他們可以隨意對囚犯施下命令和施暴,每個星期他們都像債主一樣,要求其他少年犯將零食交給他們,俗稱「交心意」;如果零食數量或種類並不符合他們心意,「B仔」則會以暴力進行「補數」,為了換取利益,更會成為懲教署的打手。

陳憶述,某次有一位少年犯新到院所不熟悉規矩而犯錯,當日一位陳姓主管暗示「B仔」行動,任由「B仔」把那位少年犯帶到廁所進行私刑。一位「B仔」在門口把風,以防有人阻止,另外兩個在裏面內拳打腳踢,過程中少年犯慘叫聲響遍整個飯堂,把風的「B仔」則調大電視音量以遮蓋慘叫聲。在外面吸煙的主管在十分鐘後才施施然回到崗位,「B仔」才停手。陳指,被拖出來的少年犯已經滿口鮮血,更在廁所內留下了一顆牙齒。

陳枳森說,曾與探訪的家人分享以上事件,但離開探訪室後,他和其他囚友便被帶回囚室進行搜查,期間陳的囚室被發現一支不被批准的原子筆,但陳指「我在多重保安底下,根本沒有能力把未經批准的物品帶到囚室」。

最後,在陳據理力爭下,職員轉為將另一名同房囚友關入「水飯房」。陳認為他們是為求向上級交數,更希望將仇恨轉移於陳,製造囚犯之間的角力。

懲教署在回覆「Channel C」查詢時表示,鍾翰林在社交媒體發布的言論「全無事實根據」僅稱在囚人士如果對在囚期間的待遇有所不滿,可透過署內或署外不同途徑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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