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上月底宣布抵達英國,並申請政治庇護。他接受傳媒專訪時,進一步透露其去年6月出獄後,遭國安嚴密監控的生活,包括被重複問話、要求工作時要他必須戴上口罩,不能被人認出,形容種種監控令他身心俱疲,否則絕對不想離開香港。

網媒「光傳媒」今(8日)刊出對鍾翰林的專訪,他透露從14、15歲開始作為「學生動源」召集人,已經被警方不定時約談。

鍾透露,去年6月出獄後,國安警不斷要求他提供行蹤,包括去何處、見何人都要預先報告,他憶述有次看足球比賽沒事前通知,遭對方事後「訓話」稱「球場好敏感」,鍾在訪問中則反問「原來睇波好敏感?真係唔知」。除派人跟着,國安警更要求鍾交代同朋友談話的內容,雖然鍾指大多只是「同朋友吹水」、「無內容」,很多時根本想不起,但國安警則反駁稱「你覺得無內容,可能我哋會搵到線索呢?」

鍾翰林又提及,國安警多次要求跟他見面均在車上,但是對方的表現驚慌,不會直接告訴他泊車的位置,擔心他帶別人出現,警員亦怕被路人發現,有人行近就會停止說話。鍾質疑他們如果自覺做「正義」的事,為何會如此驚慌。

反駁懲教

出獄後,鍾受制於懲教署的監管令。懲教署上月29日開記者會時,懲教署副署長(更生及管理)梁建業被問到,鍾翰林獲釋後工作受限時,梁回應稱受監管者必須從事懲教署認可的工作,署方因為鍾涉及違反國安條例,及發表危害國家安全信息,考慮他工作期間可能有機會犯同樣罪行,故對鍾有一定限制,「不建議」鍾從事「比較高危」的工作。梁當時並提到,基於輔導原則,聯絡過贊助機構安排兼職工作,鍾當時接受,但不便透露詳情。

鍾翰林在專訪中,則指懲教不允許他在某些餐廳工作,並強調他要自己另覓工作,最終鍾找到一個「實習計劃」,在8月工作80小時,只得3,000元津貼費,他強調這是他自己找到的工作,署方沒有幫他。

除了懲教限制,國安亦曾經不准他做「一日店長」,鍾又形容國安非常擔心其他人知道他出獄,甚至要求他如在服務業工作,須戴口罩,鍾在訪問中說「咁驚,不如直接鎖返我入去啦」。

國安警亦曾經問鍾,「會唔會想上去」大陸。鍾坦言當時感到恐懼,以自己沒有回鄉證搪塞,但對方卻說如果他想,可以安排人陪同,但他最終拒絕,擔心自己一旦到大陸後的安全,對方後來再無提及。鍾懷疑是對方當時已經安排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北上,或覺得他無迫切性。

收取線人費 國安警行為鬼祟

鍾翰林早前稱,為免警方懷疑他不合作,曾經收取每次500至3,000元的線人費,提供警方認為的「嫌疑人」的近況及照片,但感到內疚。鍾翰林在訪問中稱,並無透露重要資訊,只是截取社交網站Instragram上的圖片,他稱有關內容無聊,「無對任何人造成後果」。

他並說,國安警要他簽收線人費,但每次均很鬼祟,要簽署的文件上沒有名字、沒有金額,完成後對方會立刻把紙張收入褲袋。

鍾翰林稱,最後一次見國安警是離港前一周,對方重複問話,無大分別,但是上述監控令他身心俱疲,去年10月起更不斷反覆生病、淋巴有問題,亦因此無法上學,未能達到八成出席率。他說,如果沒有如此嚴密的監控,令他身心俱疲,絕不想離港,「坐完出嚟,好多人都想平淡生活落去,就算有心做,邊有空間做?轉頭就拉喇,有咩意義?」

鍾到達英國後,接受大量外媒追訪,精神仍然繃緊,有時感觸落淚。他到英國第二天,已到不同部門交文件、找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並找學校,希望在英國繼續學業。

鍾2020年10月被控「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兩項「洗黑錢」罪,遭判囚43個月,去年6月5日刑滿獲釋。上月29日,他宣布抵達英國,並申請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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