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播柳俊江先生突然辭世,震驚全港,我雖不認識他本人,但英年猝逝,壯志未酬,思之不禁憮然。從前在蘋果專欄寫過一位患情緒病的友人,他有才華(可是他自己不承認,每次我稱讚,他總認為是善意的安慰),離開時只三十歲,最後一條短訊還要是傳給我。一晃眼,已是十六年前的事。

每隔一段時間,驀然回首,總忍不住幻想:如果我當時這樣做,那樣做,會不會有另一個結局?可能性不是零,但很渺茫。故友得這種病,很容易鑽牛角尖,或者因為鑽太多牛角尖,才鬱出病來。什麼是因什麼是果,其實都不太重要,因為當時我也知道,他真正需要的只是有人了解,聆聽,交談,以及陪伴。

前三事我都盡力做了,但陪伴呢?我和他,畢竟只是萍水相逢的網友,前後相識不過一年三個月。偶爾聚會,我嘗試讓他看到未來還有種種可能,他聞言,眼睛都會閃出異樣的光彩。可是告別之後,夜闌人靜,他的思緒又再變成一條銜尾蛇,回環往復地懷疑生存的意義。如果我不能24小時陪伴支持他(在任何平行宇宙相信也不能),結局恐怕一樣,分別只在早晚。

當年我們亦談過「人生意義」這問題——前陣子有人找我批命,也順道問我「人生有什麼意義?」——彷彿只要商議出一個滿意答案,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而他也可以充滿力量活下去。現實當然不是如此。人生有意義嗎?我認為有的。至於有何意義,答案不是靠口水吹出來,而是用生命活出來,與其託之空言,不如見諸行事。記得《暴雨驕陽(Dead Poets Society)》的經典一幕嗎?

Robin Williams飾演的文學老師,對學生背了一段惠特曼的詩〈O Me! O Life!〉,這首詩以一連串人生問題開始,如城市到處是無信仰者和愚人、人渴望光明卻陷身卑污、我要跟骯髒的人群一起虛度光陰⋯⋯「我啊,人生啊,當中有什麼好?(What good amid these, O me, O life?)」

對了,人生這樣不堪,有什麼好呢?惠特曼筆鋒一轉,給你一個有點摸不着頭腦的答案:

Answer.

That you are here—that life exists and identity,

That the powerful play goes on, and you may contribute a verse.

答。

就是你在這裏——有你的生命和身分,

那震撼人心的戲仍在上演,而你可以貢獻一節詩。

Robin Williams唸完詩就問學生,「那麼你會貢獻什麼詩?」我覺得這問法不好,因為它還是引導你用語言思考人生意義,也許有人幻想用生命寫一首抒情詩,或史詩,或聖詩,諸如此類想法,都很容易誤入歧途。惠特曼的答案,重點倒不在你獻什麼詩,而在於「你存在」,活着(life exists),透過肉身,擁有屬於自己的身分(identity)。

然則人生意義就是「活着」本身,而不是追求快樂、幸福、真愛、成就、財富、名譽、滿足家人期望、實現自我、「爱国」等等嗎?你要這樣想也無不可,反正這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如果你說「人生意義就是快樂」,不快樂時怎麼辦?你說「人生意義就是找到真愛」,找不到又如何?

更可悲的是,你千辛萬苦達成目標、實現了「人生意義」時,往往才發現貨不對辦,那根本不是你想像中那回事。我啊,人生啊,其意義根本不能用命題形式表達,如維根斯坦說,在人生問題的消失中,我們才察覺到它的解法(原話:Die Lösung des Problems des Lebens merkt man am Verschwinden dieses Problems)。我認為維根斯坦的意思是:人生意義不是靠語言來論證的,只有在你不用哲學方式問「人生問題」,讓問題自然「消失」時,你才有可能明白生命真諦。

依然不懂?我不妨打個比喻。人生好比游泳,如果你不游泳,耶穌和孔子都沒法跟你解釋游泳有何意義。然而在你游泳的時候,儘管不會問游泳的意義,但你已沉浸在「意義」之中,一切都不言而喻了。如果你渴望尋到人生意義,沒別的捷徑,只能請你盡力活下去,喝光那杯叫生命的酒,不管是否苦酒。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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