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市海門區訪民朱培娟,無故成網上逃犯,被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從家中帶走;原本身體健康的她卻被海門區公安局以身體健康問題為由禁止她與律師會面。

朱培娟的丈夫許健2023年12月31日告訴大紀元記者,「有內部(善良警察)消息傳出,朱培娟被捕後在公安局被毆打致重傷,被他們弄得不行了。」

12月29日,許健和律師到公安局要求見朱培娟,公安不讓見。「(公安)說朱培娟身體原因不能見。我說朱培娟一開始的時候好好的,怎麼是身體原因,不讓見是不是你們公安把她毆打成這樣?他(公安)不回答。」

許健表示,還會和律師前去要求會面。

2019年8月16日,朱培娟的叔叔因管道液化氣爆炸身亡,遺體至今還在殯儀館裏。多年來,朱培娟為這件事一直在維權。

2021年10月10日朱培娟去北京途中被海門區當局強行綁架,並且被打成輕傷1級。海門區公安局立案為刑事案件,半年後卻撤消案件,說「打你朱培娟的人不承認」。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在社交媒體微信群發出求救信息:「當地政府為了阻止我反映問題,對我一系列打擊報復構陷,今天下午我在出租房睡覺,南通海門公安局聯合廊坊文安縣灘里派出所民警撬開我房間鎖,強行闖入,說我是網上通緝犯、尋釁滋事,現在被押去公安局途中。」

12月26日,朱培娟被警方帶去醫院檢查身體,碰巧遇到許健帶著她父母也去看病,朱培娟喊了聲媽媽,家人才知道她被捕的事。當時朱培娟身體都還很正常。

她告訴家人,25日被綁架去海門區公安局辦案中心後,警方完全沒給她作筆錄,只有兩個民警看著她。下午來海門區醫院體檢,她說,被以「尋釁滋事」的名義刑事拘留,準備給她送往南通市看守所。

朱爸爸在現場詢問為甚麼事、她姑娘犯的甚麼法。在這過程中老人被推倒,現在在海門區人民醫院治療。在此情況下,警方還是強行把朱培娟抬出醫院。

當局打擊報復 先抓人再補手續

12月30日下午,家屬拿到海門區公安局的手續。

許健表示,公安局寄來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上執行的住所是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海門街道海興新村207幢501室,是他的家,但並未見到朱培娟在這裏被監視居住。

12月29日家屬委託的律師到海門區公安局遞交委託手續,要求會見,被警方推遲。

訪民張建平表示,「既然通知書認定朱培娟有固定居住房屋,即使是尋釁滋事,法律上也不適用『指定監視居住』。從通知書的落款與郵寄時間,就進一步證明這是一起被舉報人濫用公權力、對舉報人實施打擊報復的案件(先抓人再出手續)。」

朱培娟被故意傷害案件中,被舉報人海門區公安局立案又撤銷案件,即明顯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的撤銷,必須是經立案偵查確認無犯罪事實或者加害人死亡才可以。

張建平認為,「朱培娟一級輕傷的司法鑑定在沒有被撤銷之前,海門區公安局以『無犯罪事實』撤銷案件,明顯就是徇私枉法行為,我們老百姓的說法就是公權力耍流氓。希望許健聘請律師,向檢察院提起立案監督。」

許建表示,「還有,朱培娟叔叔致死案,如果再告上去的話,相關政府官員的烏紗帽恐不保,(朱培娟)才會被構陷拘捕。」

大紀元記者致電海門區公安局副局長李明、海門區城中派出所所長張華,電話都無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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