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歲休班男警年涉嫌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三度非禮一名15歲女童,在今年7月被捕。他被控3項非禮罪,今日(29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表示否認3項非禮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代號「U.K.B.」,27歲,中文版的控罪書報稱「其他職業」,英文版此欄則被塗去。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某日、2020年7月某日,及2020年8月某日,在九龍秀茂坪和康徑1號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某單位猥褻侵犯女童X。
控方在庭上表示,會依賴事主的錄影會面舉證,而事主和另一證人會透過視像作供,由於設備所限,申請押後案件並轉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需居住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不得踏足涉案紀律部隊宿舍一帶。
案件編號:KTCC1872/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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