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黎智英案突現轉變,庭審首日焦點竟落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是否逾期檢控的爭議上。此前已被律政司存檔的指控,為何再度浮上檯面?背後的原因何在?這一連串問題讓許多記者和讀者感到迷惘,無法理解其來龍去脈。
法庭將於本周五(22日)對這一法律爭議做出裁決,預計將引起廣泛討論。為解析爭議的背後來龍去脈,本文提供相關資料,以協助記者深入報道這段香港重要歷史。
1. 為何律政司於2021年12月13日才突然去信法庭表示有意加控黎智英等前《蘋果日報》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早於2021年6月17日,《蘋果日報》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下,資產被凍結,並在6月24日停刊。當時,《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尚未正式納入國安法,僅包括譚德志(快必)在內的個別抗爭者因涉嫌涉及上述條例而被按照國安法程序起訴,成為首例根據國安法刑事煽動條例犯罪的案件。直到同年7月,《羊村繪本案》成為首例根據國安法程序提起的出版社涉及串謀刊發煽動刊物的案件。
12月初,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批評《立場新聞》報道偏頗,並警告任何可能違法、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組織將被追究法律責任。當時《羊村案》正在就國安法下煽動刑事訴訟的保釋程序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12月14日,終院就《羊村案》做出判決(註1),《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及第10條正式納入國安法,律政司因此應在12月13日提前一天已獲得這一消息。律政司當天向法庭發函「表示有意」加控黎智英等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2. 那麼,為何律政司遲至12月28日才正式加控黎智英等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在12月13日去信法庭時,律政司的主要目的並非必然「表示有意」加控黎智英等人,而更可能是警方在向法庭申請手令,以便根據國安法程序進行拘捕和搜查《立場新聞》,並凍結其資產。由於警方可能希望在獲得法庭手令前不引起不必要的注意,因此未立即加控黎智英等人。但考慮到這是首宗主要媒體涉及國安法刑事煽動罪被搜查和凍結資產的案件,裁判官對手令的審理可能需要時間,故可能一直延至12月28日才發出手令。有了法庭手令,律政司同日正式向黎智英等人提出國安法「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的控罪,次日(即12月29日),國安處和保安局對《立場》執行相應執法行動。
不過,律政司由於等待《立場》手令,致使在12月28日對黎智英等人提出的指控已超過檢控期限4日。當時律政司可能未完全注意《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規定的6個月檢控期限,因此錯失時機。這是繼「等埋發叔」事件後的又一次甩轆事件。
3. 律政司一度企圖淡化甩轆事件,但最終在黎智英案開庭首日曝光
《立場》事件爆發的次日(12月30日)凌晨,連登討論區有帖文指,被捕的4名前《立場》董事早於2021年6月27日已集體請辭,到被捕時,6個月的刑事煽動罪檢控期限已過。同時,律政司向黎智英等7名前《蘋果日報》高層加控的行動,也可能已超過6個月的時限。這是對律政司甩轆事件的首次公開質疑(註2)。當天早上,媒體報道同樣的消息,並向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查詢涉及刑事煽動罪檢控期限的法律爭議(註3)。
當天下午,《立場》4名前董事——方敏生、吳靄儀、何韻詩、周達智忽然離奇獲准保釋;而兩名未過檢控期限者——前「立場」總編輯、董事鍾沛權及已辭任署任總編輯的林紹桐繼續被還押。至今,4名獲保釋的前董事未因涉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而被起訴,且警方對此一直未有交代(註4)。
其後,黎智英等被告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指控被律政司靜悄悄存檔法庭,沒有繼續列入法庭程序,但同時亦未被撤回。律政司對此未作任何解釋,甩轆事件本應就此一了了之。
不過,開庭首日,代表黎智英的律師團隊就主動提出「串謀出版煽動性刊物罪」逾期起訴的爭議,突然挖起這個瘡疤,將律政司在檢控程序上的嚴重失誤曝光於全球媒體高度關注之下。
4. 最終爭議
《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明確規定相關檢控「只可於犯罪後6個月內開始進行」,從字面上理解應該已經逾期。至於控方所稱的律政司於2021年12月13日去信法庭表示有意加控,被視為「開始進行」檢控,因此仍在6個月檢控期以內。這一特殊的法律解釋是否會被4位主審國安法法官接受,將在今天 (周五)法庭的宣判中有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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