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立醫院駐院醫生涉嫌多次虛報曾到另一間公立醫院提供額外服務,詐騙醫管局逾11萬元特別酬金,他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王文灝(34歲),仁濟醫院駐院醫生,現時已被停職。被告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案情指,被告於2013年7月加入醫管局,自2017年1月起被調派往仁濟醫院內科部擔任駐院醫生,平日工作時間一般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六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並以輪流方式擔任候召工作,期間先後多次申請參與屯門醫院的特別酬金計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間,逾60次在仁濟醫院執行常規候召職務的時間,與他報稱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特別酬金計劃工作的時間重疊,重疊時間達約170小時。

被告承認曾未經上司准許,早於其休班時間離開仁濟醫院,亦曾沒有準時到達屯門醫院執勤,並多次向醫管局虛報他按特別酬金計劃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的值勤紀錄,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逾11萬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雖然虛報及遲到早退,但並非偷懶的醫生。多封求情信亦稱讚他熱心工作及其表現,同事稱被告多次當機立斷拯救病人,被告亦在疫情期間加入前線抗疫團隊,為香港醫療服務付出。辯方續指被告候審期間承受巨大心理壓力,預料會面臨紀律聆訊,指香港可能失去一位有熱誠的醫生,希望法庭考慮到本案情況特殊,不判處即時監禁,被告在庭上不禁拭淚。

裁判官表示,本案涉及超過10萬元公帑,被告犯案時間不短。他指被告初犯及認罪,而且願意全數償還酬金,相信他已有悔意,但強調被告需要承擔後果。

案件編號:WKCC 313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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