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涉嫌於本年4月在九龍城潑水節活動期間,以水槍射擊在場警員及無綫電視新聞記者,被控6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案件周五(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再訊,以待處理涉案文件和影片,3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候訊。

3名男被告依次序為曾維誠(26歲),報稱為的士司機、葉嘉健(26歲),報稱文員、以及袁子健(31歲),報稱商人。3名被告被控於2023年4月9日,在九龍城賈炳達道與衙前圍道之間的一段城南道襲擊執行職務的3名警員,男輔警6553、男輔警8591、及女輔警6605。另外,3人亦被控在上述時間及地點,襲擊男子李天耀及吳家軒。曾維誠及袁子健另被控在上述時間及地點襲擊男子譚永文。

次被告葉嘉健今日並無律師代表,他向裁判官表示聘請律師方面有困難,因此並未索取本案文件。控方就指次被告的當值律師早前已經簽收文件,裁判官提醒葉可以索取案件文件,並敦促他盡快聘請律師,並強調「法庭唔會無限期等你」。裁判官今次亦應辯方申請,放寬3名被告的保釋條件,由每日到警署報到1次,改為每星期3次。

案件編號:KCCC 266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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